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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法学会出台《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促进法学研究繁荣

时间:2016-05-05   来源:江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近日,为动员和鼓励全省法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全国法学课题研究工作,江西省法学会出台了《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有力地促进了江西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江西法学研究水平。

  今年,江西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西警察学院程小白院长主持的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点委托课题“维稳与维权的法律问题研究”,被中国法学会评为优秀等级。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周萌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省法学会“建立一个机制,为在全国重点课题研究获得优秀的,酌情予以奖励 ”。省法学会经过认真调研,制定了《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的范围是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开展的法学学术研究活动获奖的法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了参加中国法学会发布的研究课题获得优秀、良好、合格等级或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学术性全国征文活动获三等奖以上的调研成果。

  《奖励办法》把奖励的对象限定为法学会的会员,且必须是所承担调研课题的主持人或论坛征文的第一作者,以提高法学会会员的荣誉感,提升会员参加法学会活动的积极性。

  《奖励办法》明确了获奖研究成果的不同奖励标准,根据所获奖项不同,分别奖励1千元至2万元不等。《奖励办法》还就奖励申报时间、程序、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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