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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开展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研讨

时间:2016-04-14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4月8日,以“借助第三方力量依法化解信访积案的探索与实践”为主题的浙江青年法学沙龙在温州举行

  4月8日,以“借助第三方力量依法化解信访积案的探索与实践”为主题的浙江青年法学沙龙在温州举行。来自浙江省信访局、省公安厅、省法学会的领导以及部分基层政法、信访、法学会代表和省内法学院校的专家学者40余人参加活动。与会人员围绕基层法学会作为第三方参与信访积案化解的相关问题展开深入研讨,认真剖析鹿城经验,共同探讨如何发挥法学会组织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完善信访积案多元化化解机制,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鹿城区法学会副会长林巧荣作主题报告,详细介绍了鹿城区法学会参与信访积案化解的经验做法。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转型、社会发展的推进,各类社会矛盾多发高发,民众的诉求心态也更加复杂多变,集中反映在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特别是一些多年积案成为难啃的硬骨头。鹿城区法学会紧紧抓住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有利契机,利用群团组织“第三方”身份,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将参与调处信访案件,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部门履职法律评价、疑难案件调处专家论证,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案件,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基层法学会调处化解信访案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鹿城区法学会会长陈洁以成功化解“徐素英信访积案”和“温瑞塘河集体访案”为例,着重介绍了法学会化解信访案件的工作流程、人员专班、方式方法以及工作体会,进一步阐述了基层法学会在参与信访积案调处中的第三方作用和具有的独特优势。

  参加研讨的与会代表围绕沙龙主题,就法学会作为调处信访案件第三方的角色定位问题、主体合法性问题、退二线干部管理使用的配套制度问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地位和作用问题、社会组织参与信访案件矛盾纠纷调处的制度保障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省信访局督查专员汪芬指出,信访积案都是疑难杂症,光靠政府一方难以解决,需要采取综合法理的方法,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当前,各地都在加快推进信访改革工作:一是法治信访,主要体现在访诉分离,法定优先。二是阳光信访,所有信访件的受理、办理流程全部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精准信访,理清部门职能边界,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省信访局领导十分关注基层法学会作为第三方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实践探索,希望认真总结推广鹿城区法学会做法。

  温州市检察院副处长陈仕泼认为,目前,各级政法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都在尝试借助第三方力量解决信访问题,但往往是各自为政、力量有限,急需一个组织性强、专业水平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帮助。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不是党政机关,又不同于一般社团,既是党联系法学法律界的桥梁纽带,又具有第三方优势,比较客观中立,便于协调各方,易于被各方接受,尤其易于被群众接受。同时,法学会人才资源丰富,成员涉及面广,专业程度高、法治素养好、参政意识强,是一支完全信得过的队伍,能够为化解信访难题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服务。

  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马永双教授分析了法学会参与化解信访案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一是体现在有法可依。《信访条例》第十三条要求:“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2015年,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要求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国务院也有专门文件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予以明确。二是体现在现实需求上。党委政府有要求,人民群众有需要。三是法学会自身具备依法化解信访矛盾的权威性、专业性和中立性。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宗正教授也认为,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信访案件,法学会在信访条例和中国法学会章程上都有法有章可循。法学会“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组织特性,对于参与信访积案调处具有独特优势,也是对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如何使鹿城区法学会的经验可复制、可持续发展,还需要从制度上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把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高度。

  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罗文燕教授从三个方面对本次沙龙研讨作了点评。她指出:第一,鹿城区法学会以第三方介入信访积案调处的实践探索,高度切合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需求。当前,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政府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向企业放权,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向社会放权,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向公众放权,推动人人参与,目的是努力建构一个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有机结合的现代化治理体系。第二,基层法学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调处信访积案,也是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自上而下地推进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其目的也是为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第三,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鹿城区法学会的探索勇气值得点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在已经成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在法治政府目标考核里设有建立社会稳定评估机制的考核指标,法学会有条件也有能力开展这项工作。

  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武鹰对本次沙龙作了小结。他指出,鹿城区法学会通过探索第三方参与调处信访积案工作,为我省基层法学会工作准确定位,发挥优势,有所作为,形成特色,树立了一个很好样板,值得全省基层法学会认真学习和借鉴。同时,要认真分析鹿城区法学会成功做法的特殊背景、特定条件和特有优势。一是抓住了政府职能转移的有利机遇,主动对接信访部门,承接了信访积案化解项目。二是有一支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才队伍,法学会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有一批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退居二线干部,还有相配套的专业律师队伍。把这些人才资源科学整合搭配,针对不同的信访积案组成工作专班,通过宣传教育、协调沟通、依法处置,有效化解了多起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三是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包括区委政法委加强对法学会的领导管理,落实相关工作保障;区委组织部对退二线干部到法学会工作的政策扶持;政府信访、编办等有关部门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党的群团组织和法学法律界代表组织的优势,利用第三方身份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依法调处信访案件,实现息诉罢访,为党委政府解难,让人民群众满意。鹿城区法学会的探索与实践表明,建立县级法学会组织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可以大有作为。

  本次沙龙由浙江省法学会主办,温州市法学会、鹿城区法学会承办。温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易进到会致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柏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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