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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第三期活动在穗顺利举行

时间:2016-04-13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4月8日,“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第三期活动在广东省流通业商会举行

  2016年4月8日下午,“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第三期活动在广东省流通业商会举行。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省流通业商会会长崔河,省农信联社副主任龙富章等出席了活动。省法学会副会长何广平主持了本次活动。

  本期活动主题“企业法律权益维护与风险防范”,是在充分征求商会企业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主办方省法学会和承办方省流通业商会共同商定的。本次活动沟通了企业与法律专家、政府部门的联系,广泛了解了企业对法治的需求,深层次地为企业“以法兴企”答疑释惑、出谋献策,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在讲话指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和认真践行“亲”、“清”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民营企业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政府要重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优势,要“亲商”,积极作为,精准发力,积极研究政策、用好政策,推动各项政策形成合力,发挥实效,为企业发展营造健康、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市场环境。“清”的要求,以法治为支撑,推动政府与企业在依法依规的轨道上良性互动。“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就是一个构建良性政企沟通的平台,是一项创新。“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的主办单位既要形成合力,又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反馈企业的需求,切实解决企业难题,帮助企业走出“信权不信法”的误区,提高法律意识,以法助企、以法兴企。

  省流通业商会会长崔河在致辞中指出“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完全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政协民建、工商联界联组会所阐述的:“当代政商关系,要体现亲、清两个字,要亲商、安商、富商”讲话精神;也是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依法治国战略主张的一次具体实践;彰显了广东省法学会团结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以法兴企,服务企业的神圣使命和社会责任;是一次真正为企业家以法兴企“解疑、解渴”的活动,对促进省流通业商会企业家依法经营,增强企业家们的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围绕本期活动的主题,省法学会特意邀请了“以法兴企”文化沙龙顾问单位的顾问,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关永红教授,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刘国臻教授,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于春涛局长,省府法制办政府法律顾问处曾伟坚处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研究会秘书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永忠教授,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汪翊,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广东省外省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朱最新教授,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副理事长张新强律师,陈克宇律师出席活动,参与互动交流,现场解疑释惑。承办方省流通业商会组织了40名企业家参加活动。

  活动中,关永红教授作“企业创新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发言。他分析了当前企业创新发展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指出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途径,建议企业走被动保护与主动保护相结合的道路,熟练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维护企业知识产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刘国臻教授就“房地产开发法律风险及其防范”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他以三旧改造涉及法律问题为视角,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权益纠纷及法律解决途径。

  整场沙龙活动历时近3个小时,气氛融洽,企业家们紧扣主题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多具有现实意义、高质量的问题。到场的法学法律专家的分析解答深入浅出,给予了针对性强、有实操意思的意见和建议。

  《法治社会》期刊副总编辑何桂复、省农信联社副主任龙富章、南方法治报总编辑郑伊鸥、省工商联副秘书长卫国强、羊城晚报报业集团活动策划部主任闫修彦、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秘书长刘晓军律师等出席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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