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04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由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警察学院承办的“依法治国视阈下刑法的修改与完善”学术研讨会暨刑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2015年12月18日在吉林警察学院召开。吉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傅铁铸出席并致辞,省主要高校,省公、检、法、司等实务部门的30余位领导、专家与实务工作者,部分刑法学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年会。
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岱教授主持开幕式,傅铁铸在致辞中,倡导刑法学研究应围绕中央确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展开,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吉林警察学院副院长、《净月学刊》主编姜燕教授致辞。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旭对2015年落实省法学会的任务部署、聚焦学术前沿、强化基础理论研究、积极建言献策等方面作了工作总结,对2016年研究会工作作了安排与部署。
主题研讨分4个单元进行。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刘晓莉、长春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张成元、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充、吉林警察学院讲师徐持分别在4个单元研讨中作了题为“《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从业资格刑的正当性根据——以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为例”、“以贪污贿赂罪为视角浅谈《刑法修正案(九)》对刑事检察工作的引导及困惑”、“《刑法修正案(九)》的新变化”、“自由罚制度改革考量的基本维度”的主题发言,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志远、省法院刑事审判一庭法官罗高鹏、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劲阳、吉林警察学院教授荣晓莉作了点评。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韧夫对研讨会作总结,倡导研究会应进一步关注刑法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内部交流,吸收更多有志于刑法学研究的同仁,不断发展壮大研究会学术力量。
此次研讨会内容丰富充实,有学术深度,紧贴司法实践,点评精彩。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不久举办理论研讨会,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