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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和长春理工大学主办召开第三届东北亚比较法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时间:2015-12-21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12日,吉林省法学会和长春理工大学主办,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长春理工大学东北亚比较法研究所、吉林省法学会东北亚法制研究会承办的第三届东北亚比较法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长春召开。研讨会的主题是“东北亚国家发展与法律协作”,日本、韩国、蒙古、俄罗斯、中国五国的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吉林省高校法学研究生等共180多人参加研讨会。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学专家学者也参加了研讨会。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刘兆兴教授应邀出席开幕式,吉林省法学会副会长傅铁铸、长春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骆孟炎出席开幕式并致辞。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赫然主持开幕式。

  傅铁铸在致辞中指出,召开东北亚比较法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就是要立足吉林、面向东北亚地区搭建一个法学研究和交流的平台,为东北亚地区法学交流与协作提供良好的服务,创造积极的条件。骆孟炎在致辞中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共同为促进东北亚地区比较法学研究的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志华,俄罗斯布里亚特国立大学俄中法律中心主任、俄罗斯联邦第三任检察长尤里·斯库拉托夫,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研究科长尾崎一郎,韩国东亚大学法学部教授李钟吉,蒙古国总司法委员会研究院院长满都呼在开幕式上致辞并作主旨发言——

  王志华发言的题目是《人权与主权的博弈——欧洲人权法院判决及其在俄罗斯的执行》,指出,自1998年《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对俄罗斯生效以来,俄罗斯公民向欧洲人权法院起诉俄罗斯联邦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与此同时,欧洲人权法院针对俄罗斯联邦的各项判决,让处于转型期的俄罗斯更是迎接不暇。一方面,俄罗斯相关机构尤其是司法系统遵守公约规定,努力执行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另一方面,俄罗斯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俄罗斯执行欧洲人权法院判决乃至整个人权公约在俄罗斯的适用置疑不断,指责其具有政治化倾向,对俄罗斯适用不同标准等。在乌克兰事件和西方对俄罗斯采取制裁措施之后,俄罗斯宪法法院终于发布决议,决定对欧洲人权法院针对俄罗斯的判决进行违宪审查,并重申宪法至上原则。这一决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尤里·斯库拉托夫发言的题目是《法治国家理论在俄罗斯的发展》,指出,俄罗斯的法治建设体现在宪法保障、人权、司法改革、司法独立等方面,但在法治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犯罪率上升、西方制度与本国制度的排斥、法律移植问题等。俄罗斯在法治建设中的反思是:要对法治国家理论进行分析,在向欧洲学习的过程中完善法治理念,西方的法治模式值得学习,但是西方的法治模式却不完全适合东方的发展。东方国家与西方国家有不一样的法治标准。同时,在西方,民主、自由也不是完全成功的,由于文化的差异,使西方的法治理论不能完全适应本国的需要。

  尾崎一郎发言的题目是《关于法庭上的文化冲突》,指出,在经济和信息国际化迅猛发展的当今世界,更加有必要注重法文化和法传统,其原因一是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文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二是在国际一体化的世界,我们将与拥有不同文化传统的人发生前所未有的接触。“文化” 与“传统”并不是自我满足的所谓“骄傲”,而应该成为自我定位与反省的一种手段。

  李钟吉发言的题目是《韩国社会的离婚实态及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指出,在韩国社会的变化及其引发的家族关系的变迁中,如何通过亲权的行使和养育责任的履行来保护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儿童。尤其是,新近修订的亲族法关于亲权和养育责任的规定,是为强化家庭法院的监护和福利角色,这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变化。同时,为了使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儿童得到实质性的保护,家庭法院须进一步强化专门性和积极性。同时,家庭法院应当积极发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福利作用,基于养育责任相关规定,决定或变更亲权者及养育者。

  满都呼发言的题目是《蒙古国与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中比较法的运用》,指出,比较法作为法学研究方法的一种,对于专注于处理可能牵涉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域的涉外问题之法律选择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蒙古国与中国毗邻,相互间民事交往频繁且日趋扩大,采用比较法研究蒙古国国际私法与中国国际私法,对于两国的正常民商事交往大有裨益。

  开幕式后,研讨会分两个分论坛进行研讨,一是东北亚法治理论比较研究分论坛,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辉、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大军、俄罗斯布里亚特国立大学教授布达耶夫等11名各国的专家学者发言,对东北亚法律文化格局、中国法律体系的构建、违宪审查、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制、中朝韩原始国籍的原则等问题深入进行了研讨,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尹奎杰、吉林财经大学教授李光宇等4人作了点评。二是东北亚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分论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文、蒙古国立大学法学院讲师苏伦噶等11名各国的专家学者发言,对东亚合同法的协调、俄罗斯民法典现代化、韩国行政复议制度、蒙古国宪法修正案、隐私权刑法保护比较等问题深入进行了研讨,吉林财经大学教授傅穹、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郑二为等4人作了点评。

  闭幕式上,日本明治大学法学部教授铃木贤做了研讨会综述,刘兆兴教授做总结讲话。铃木贤认为,当前东北亚区域已成为世界的热点地区,因此,着重研究东北亚各国的法律问题很重要很有意义。刘兆兴指出,比较法研究要改变研究范式,从偏向欧美一极转向世界多极,在这个过程中,带有鲜明特色的东北亚比较法研究应当发挥应有的作用。

  研讨会开幕式前,参加研讨会的各国代表应邀参加了吉林省法学会东北亚法制研究会成立大会。出席吉林省法学会东北亚法制研究会成立大会的会员代表参加了研讨会开幕式。

  东北亚比较法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9年开始举办,此后每3年一届。本届研讨会,中、日、韩、蒙、俄五国专家学者精心准备,踊跃参加,紧紧围绕东北亚各国共同面临和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增进了东北亚各国法学专家学者的了解和友谊,对于促进东北亚区域的文化法律交流、经济合作发展和人民友好往来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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