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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召开房地产理论与法律实践研讨会

时间:2015-12-01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11月28日上午,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召开“房地产理论与法律实践研讨会暨2015年学术年会”,此次年会的主题是“机遇与挑战——经济新常态下我国房地产发展研究”。来自广东省各级法院、检察院、仲裁委、各有关高校、律师事务所的近100名代表出席会议,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薛晓光在致辞中提出,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房地产业发展也受到较大的影响,希望房地产法学研究会能够从法律和制度层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为房地产行业在困难中寻找机遇,指明发展方向。同时,希望该研究会一要充分发挥新形势下群团工作作用,切实增强研究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二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新理念为动力,为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随后,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在致辞中表示,研究会将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广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会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冯齐广作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相关法律问题”的主题发言,四位优秀论文代表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其中,对于“本权的不动产占有及其保护”问题,与会者提出了构建我国占有保护制度的建议;关于“不动产转让中出让人身份识别的责任分担”问题,提出了原业主寻求的救济方式仍应以行政诉讼为主,根据公证机构、登记机构在登记中的过错程度与对损害发生中所起作用来承担相应的赔偿比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身份识别与审查核实的职责;关于“旧村改造与征地之间的模糊关系及其厘清”问题,与会者提出,一要彻底切分旧村改造与征地关系,二要重新构造旧村改造与征地关系,实现多方式、多途径土地转性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等意见建议。研究会副会长、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经理于跃江一一作了精彩的点评。

  在随后进行的自由讨论环节上,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分别就年会主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对主题发言代表进行了提问。会议最后由研究会顾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蔡镇顺做总结发言。蔡镇顺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全面的总结与分析,并对未来的研究以及会议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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