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31 来源:西藏自治区法学会 责任编辑:elite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关于转发的通知》(中政委〔2015〕23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地方法学会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加快成立地市法学会 切实推进地方法学会建设的通知》(藏政法发〔2015〕21号)文件,各地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迅速组织开展各地市法学会建设工作。
按照中国法学会有关要求,西藏自治区法学会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基层群众;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突出重点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全区法学会系统上下联动、协同互助、资源共享,全面部署、有序推进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市、县区优先成立法学会。截至目前,除那曲地区法学会正在筹备当中,其他6个地市级法学会已挂牌成立,其中日喀则市已成立桑珠孜区法学会等9个县区级法学会。
为了使西藏自治区地方法学会建设取得更好的成绩,下一步,各级法学会一要加大协调力度,配合组织部门把法学会工作与政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二要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规范各项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要求,推动各级法学会工作的有序开展。三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有志于进行法学研究、愿意为依法治藏贡献力量的法律工作者加入到法学会,扩大覆盖面和研究面。四要明确各级法学会的职能,理顺与各方的关系,自觉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共同做好法学会的工作,积极为他们提供各种平台,开展学术研讨,为我区的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五要加强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依法治藏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