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位置: 首页 》地方法学会 》学术研究
首期“宁波法学沙龙”圆满举行

时间:2015-10-08   来源:宁波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9月28日下午,由宁波市法学会主办、江北区委政法委协办的第一期 “宁波法学沙龙”在江北举行。此次沙龙以“互联网金融安全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吸引了宁波市法学院校专家学者及法律实务部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40余人参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毛亚伦,市仲裁办主任、市法学会副会长张光宏,市委政法委巡视员卢进新,市法学会原专职副会长郑震亮,江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丁月珍出席沙龙,本次沙龙由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陶琳主持。

  沙龙邀请了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教授鲁勇睿作主旨演讲。鲁勇睿博士首先深入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及其对金融业的影响。认为互联网金融具有“背对背”的特性,是全业务流程的网络化,同时又具有去中心、无边界的特性,为金融业务突破传统监管约束提供了可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瓶颈不在于技术创新的不足,而在于相应的制度创新有限,存在三大突出问题:一是未能建立以信息披露与信用机制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无法形成良性发展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未能在强化过程监管的基础上形成较为宽松的市场准入制度,导致一些有益的互联网金融创新难以推进;三是未能建立起适应互联网发展所需要的社会化监管体系,导致互联网金融监管面临巨大挑战,亟需建立健全高质量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并以此作为核心力量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其次,结合具体案例就发展P2P网上信贷和在线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最后,对如何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社会化监管提出对策和建议:一是充分运用市场化监管力量。以激励措施发挥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作用,提升在线众筹的信息披露质量。二是建立健全竞争性机制。引入竞争性的独立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建立互联网金融主体信用信息发布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在线监管及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行业协会与仲裁机构的合作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中引入在线仲裁机制。

  与会人员围绕主题,从不同视角,就如何服务保障互联网金融安全这一新课题展开了自由发言交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石认为,互联网金融对当下金融安全构成较大威胁,应切实加强监管,尤其是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担责,统筹各方协力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邬辉林交流了自身关于互联网企业和思维以及其对实体经济可能造成的影响的相关意见和想法,认为,由于当前在立法、金融环境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作为法律人必须充分预见互联网金融潜在的风险并且积极有效应对。市检察院检察员李人鲲结合今年上半年“非法吸储”、“集资诈骗”两罪发案率大幅上升的现实,认为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应加强协作,建立信息互通互联共享共用机制,以更加严密的监管把损失降至最低。

  最后,市仲裁办主任、市法学会副会长张光宏作综述小结。当前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传统金融格局和人们生活方式,带来了新的竞争和新的合作,同时,也催生了各类风险和问题,因此,他认为本次沙龙选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体现了法学会运用法治思维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结合自身观点,张主任对主旨演讲和自由发言的内容和主要观点进行了梳理总结,认为,主旨演讲和自由发言均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内容完整、观点独到,有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同时,他认为,互联网金融具有透明度高、参与度广、交易成本低、操作简便、服务边界广等特征,其本质仍是金融,是金融模式的一种创新。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风险主要体现在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监管缺乏风险、安全风险等四方面。针对存在的法律问题,建议结合央行等十部委《指导意见》规定,通过制度建设,明确、细化监管措施,如互联网行为监管细则、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并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预防、减少风险发生。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