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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辽宁法治论坛”在沈阳召开

时间:2015-07-31   来源:辽宁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7月28日,第十二届“辽宁法治论坛”在沈阳召开

  7月28日,由辽宁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协社法委、省法学会联合举办的第十二届“辽宁法治论坛”在沈阳辽宁工会大厦召开,本届论坛的主题为“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治辽宁建设研究”。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王益民、省政府副省长冮瑞出席论坛并讲话。省法学会名誉会长陈素芝出席论坛。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省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国长青主持论坛第一阶段并做总结讲话。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院国强主持第二阶段会议。

  在本届论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治辽宁建设研究”这一主题下,共设置包括“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问题研究”、“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法律政策研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机制的法律政策研究”等在内的七个分论题。这些论题,都是事关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现实问题,都是领导关注、社会聚焦、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有一些还是全国上下普遍关注的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省政府副省长冮瑞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自觉履行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特别是要积极组织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最广泛最紧密地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力量团结在党的周围,把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组织动员法学法律界人士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二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学会的职责所在,是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使命所然。为此,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把法学会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辽宁振兴发展全局中来谋划设计、来部署推进。三要充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自觉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塑造新形象。 法学会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深入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特别是要组织和引领法学法律界的学术骨干和专家学者开展好学习和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坚定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工作作风不断转变、自身形象不断树立。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王益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办好论坛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认识法治论坛的重要作用,提高对法治论坛的重视程度,继续把法治论坛办好。二是立足辽宁,放眼全国,切实搞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三是抓住机遇,创新奋进,推动法学会建设和法学研究工作开创新局面。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国长青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选好研究主题,开展真正扎实管用的研究。 开展好法学研究,首要的就是要选好主题,使研究的东西真正领导关注、社会聚焦、百姓关心、实践需要;要把好研究质量关,真正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对各类论坛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办出高水平、高质量,办出新特点、新亮点,办出新成果、新贡献,以新成果、新贡献促进地方法治建设;要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为开展好工作打牢坚实基础。 要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把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全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要积极拓展职能域面,大力推进工作创新,努力在打造法治辽宁建设的核心智库

  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昌生宣读《关于表彰优秀论文和优秀组织奖的决定》。

  本次论坛共征集到论文500余篇,获奖200余篇,其中一等奖20篇,二等奖62篇。切实做到了研究的广度和宽度,全面和重点,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有机结合。这些研究成果,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辽宁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服务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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