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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一届“青年法学沙龙”圆满举行

时间:2015-07-14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7月11日,吉林省举行第一届“青年法学沙龙”

  7月11日,吉林省第一届“青年法学沙龙”在省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举行。

  本届沙龙由吉林省法学会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协办,主题是法治文化与依法治国;省法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担任主席,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志远教授担任联络人;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出席沙龙并讲话。蔡立东教授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上,省法院副院长吕洪民博士作主旨发言。他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强调了良好的法治文化和法治思维在人文氛围和法治环境意义上的重要性,以司法改革走向为背景,指出了缺乏良性法治文化指导对于司法改革的不良影响。

  本届沙龙分两个专题进行,专题一:“何谓法治文化”,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尹奎杰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何志鹏教授以“法治文化中的文明共识与中国话语”为题发言,指出法治文化是文化中的法治,法治文化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的特点,同时在人类共同需要的意义上具有全球共通性;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郑二为教授以“法治文化:变化中的文化”为题发言,强调法治文化是以法律体系为核心、以法律规范为遵循的法律精神体系。吉林大学法学院任喜荣教授、李海滢教授分别从法治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中国传统文化的话语影响力、中国语境下的法治:制度与文化的良性互动等对发言作了点评。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人员从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原因、法治文化本体论、文化分类、法治文化的界定等问题谈了自己看法。

  专题二:“法治文化的构成”,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旭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孙良国教授以“法治文化的构成”为题发言,阐述了维护政府权威和保证公民合理预期对于法治文化形成的重要意义;吉林大学法学院霍海红副教授以“法治能为诚信做什么”为题发言,强调法治提供规范不诚信行为的规则,法治通过约束政府权力而实现政府诚信。吉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李光宇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宋显忠教授分别从规则合理设定、消灭特权、依法办事等对发言作了点评。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就特权、不守法习惯、守法的焦点在民还是在官、如何形成法治文化共识等话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讨论结束后,姜德志书记和蔡立东院长分别作总结讲话。姜德志指出,第一届“青年法学沙龙”对法治文化的探讨视角独特,务实深刻,不落俗套,开启了一种新的学术交流模式;同时鼓励更多的青年学者参与到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工程当中。蔡立东院长指出,对法治文化可以分为守法文化和责任文化两个层面进行探讨,前者又包括政府守法和平民守法两个维度,后者包括政府责任和公民个人责任两个维度。需要深入挖掘法治文化的中国元素,既不能对西方亦步亦趋,也不能固步自封,盲目自大。

  本次沙龙内容丰富,气氛热烈,达到了较好的学术交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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