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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法学会举办“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法治研讨会

时间:2015-06-19   来源:济南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6月5日,由济南市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驻山东记者站联合主办的“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法治研讨会在济南召开,主题是非法集资及骗取贷款犯罪的法律对策问题。济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济南市法学会会长姚怀祥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民主与法制》社驻山东记者站站长田立会同志致辞;济南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孙德龙同志主持会议;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济南市国家安全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冯长英同志,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济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普法办专职副主任皇甫庆森同志出席会议。

  姚怀祥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这次研讨会举办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研讨成果。他强调,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是市委研究确定的一项全市政法工作重点任务。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提高对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切切实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实。二要依法处理,严把标准,进一步增强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工作实效。要运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依法处理此类案件,严格把握法律标准,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特别是要从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对案件进行准确定性,强化对证据的分析论证,正确适用法律,使犯罪分子得到依法追诉和惩处,使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得到依法保护。三要打防结合,综合整治,进一步形成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整体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密切协作,互通信息,联合行动,形成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更大声势,构建起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的严密防控网络,发挥好各部门防范打击的整体合力,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此类犯罪活动。四要加强引导,释理说法,进一步做好案件善后处理和群众工作。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善于做涉案群众的工作,做好受害群众的沟通交流、情绪引导、释理说法等工作。要全力追回涉案群众的资金,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让群众明白党委政府打击非法集资的态度、决心和力度。

  会上,4位县(市)区委政法委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情况;8位来自济南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负责同志及部分律师代表,分别围绕非法集资犯罪、骗取贷款犯罪及相关问题作了交流发言;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山东省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济南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肖金明教授和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济南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济南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宏教授分别作了点评。

  《民主与法制》社驻山东记者站、山东金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领导,济南市法院、检察、公安、律师、金融系统代表,济南市工商局、法制办、金融办等行政机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山东法制报》、《济南日报》、《济南时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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