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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市法学会举办依法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研讨会

时间:2015-04-28   来源:安徽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有效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社会稳定领域出现的新风险和新挑战,准确揭示涉众型经济犯罪发生发展的特点,剖析此类犯罪侦办审理的规律,4月15日,铜陵市法学会举办依法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研讨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市法学会会长邹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敏、市检察院检察长曹敏出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方敏主持会议。

  会上,市直公、检、法各家分别介绍了2012年以来各自办理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情况,市中级法院、铜官山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分别剖析何云、许剑飞、江西洪洲园林公司案件,省高级法院刑二庭经案组组长刘以军以案解读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邹河全面分析了我市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邹河指出:一是既要防止冤假错案,又要避免“跑冒滴漏”放纵犯罪;二是既要严守法律底线,又要防止人为拔高定案标准;三是既要坚守执法司法公正,又要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四是既要刚性落实执法司法责任制,又要着力提高执法司法能力。

  邹河强调,要对任性的执法司法权力坚决说“不”。敢于问责追责才是对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和身边同志真正负责,我们一定要守护公正这一司法工作生命线,绝不能让办案瑕疵和过错来污染法治公信的水源。

  市直政法部门分管领导,县区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常务理事)、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法学会会员6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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