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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法学会成立仲裁法学研究会

时间:2015-01-27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月16日,绍兴市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召开成立大会

  1月16日上午,绍兴市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召开成立大会,绍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绍兴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张海龙,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永定,以及绍兴市仲裁法学、法律界代表70余人参加会议。

绍兴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永定

  会议由绍兴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秦甫主持。他首先介绍了仲裁法学研究会筹备工作情况,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永定宣读了市法学会的批复。审议通过研究会工作规则,选举产生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等人选。马永定向新当选的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秦甫授牌。

  绍兴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张海龙对新成立的仲裁法学研究会提出寄语与希望,强调要把仲裁与法学研究结合起来,使之名符其实。一要秉承宗旨,担承任务。围绕宗旨和任务,组织研究、开展交流、参与服务、培养人才、评选成果、促进应用;二要潜心研究,惠普实践。通过研究提出新思路,指导工作实践,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对接;三要履行义务,维护组织。发挥会员之家的作用,团结组织会员担当职责、开展工作,争取走在全省前列。

  秦甫会长表示,仲裁法学研究会将按照上级要求,努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抓好课题研究。充分运用绍兴金融仲裁院和各专业仲裁中心的优势,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领域法律问题研究;二是抓好队伍建设。积极吸收一批热衷仲裁法学研究、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社会界人士,增强研究力量;三是抓好成果应用。编发《绍兴仲裁》简报和《今日仲裁》杂志,扩大发送范围,提高仲裁法学研究成果的知晓率、应用率和转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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