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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杭州召开

时间:2014-12-18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11月28日,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杭州召开。会议由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永明教授主持。省法学会、省知识产权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领导,以及来自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和浙江天册、泽大、泽厚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50余人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前沿问题研究”。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到会致辞,并向各位与会者传达了省委领导对我省法学研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研究会要把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治问题研究好、研究深、研究透,共同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学术界的贡献。同时,他就省法学会2014年度的工作亮点向与会者作了简短的概括与介绍。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洪积庆就建设知识产权强省问题做了讲话。他指出,当下正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转型期,兄弟省市如广东、江苏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我省也应该抓住机遇,把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上议事日程。公认的知识产权强国应该具备知识产权规模大、结构良、保护强、管理优、贡献广、资源富、价值高这七项特质,目前,我省虽然是知识产权大省,专利申请数、授权数都位居全国前列,职务发明的比重增长迅速,知识产权交易活跃,但在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省的道路上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例如创造的质量不高,知识产权运用不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知识产权服务业薄弱等等。他希望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有关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课题研究。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专职审委周根才着重介绍了知识产权司法改革与知识产权法院建设情况。周庭长指出,在知识产权法领域,司法改革目前还处于前期阶段,重点在于“三合一”,即设立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研究适当集中专利等技术性较强案件的审理管辖权问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在知识产权“三合一”的尝试中,我省于2007年7月在义乌市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作为试点,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009年7月,经最高院的批准,义乌基层法院成为全国第一个审理专利案件的基层法院。就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制度设计而言,最高院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扩大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管辖范围,技术调查官制度及法官负责制正在尝试建立中。总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仍面临一系列由经济社会发展、司法改革、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知识产权法院自身等带来的挑战,如对于技术类案件的审判标准统一问题、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化审理程序与审理规则问题等都处于探索阶段。

  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郑万青教授作了关于知识产权教育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域外考察的发言。郑教授就美国法学教育的学位体系、法学院的就业情况、教育概况做了详实的介绍,提出我国的法学教育要紧跟时代,不断更新,主动与国际接轨。

  研究会会长李永明教授就研究会的自身建设做了总结,对研究会的换届选举、组织建设及2015年工作计划等提出意见建议。

  本次会议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议程紧凑,各位与会专家学者就各项议题畅所欲言,深入探讨,获得了与会者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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