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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具体法治:个案公正与 司法改革”研讨会在京隆重举行

时间:2015-11-27   来源: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任海泉副会长出席并讲话 专家学者畅言司改得失与路径选择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会场

  为持续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精神,探讨司法改革走向与路径选择,2015年11月15日,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具体法治:个案公正与司法改革”研讨会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隆重举行。本次年会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承办,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等单位协办。案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校长林维主持了会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原中国军事科学院副院长任海泉代表法学会出席年会并作重要讲话。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苏泽林,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王振民,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常务副校长王新清、副校长林维以及知名学者刘作翔、张骐、张建伟、曹守晔、谢鹏程,知名律师田文昌、王才亮、吕良彪、杨学林等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与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司法机关、教学科研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百余人对当下司法改革的方向、路径、具体举措以及个案公正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建言献策。案例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出席年会并作总结发言,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组织处处长张涛、案例研究会副会长张骐、彭东、李仁玉、余凌云、苗连营、秘书长李轩、常务理事贺海仁、孙国瑞、陈永生、丁建勇、陈建、李丹林、高晓莹、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徐昕、董彦斌及部分理事和会员参加会议,部分担任各单元的主持人、发言人和评论人。此前,案例研究会还于11月14日下午召开了2015年第2次常务理事会,审议了2015年工作报告建议稿和新增理事、常务理事人员建议名单,讨论并决定了其他重大研究会会务事项。

  当前,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如火如荼进行,但因司法恣意、司法不作为、司法行政化、司法腐败所导致的司法不公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司法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效果亦待商榷和评估。任海泉副会长在致辞讲话中指出,中央政法委已经正式委托中国法学会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四项司法改革措施进行效果评估,相关工作正在有计划地部署开展。此次年会聚焦“个案公正与司法改革”, 并细化为“司法改革宏观思路研判”、“ 司法改革措施与技术分析”、“ 司法改革与个案研讨”、“司法改革与案例指导制度”等具体议题展开研讨,有助于顺利推进评估工作。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在年会开幕式上讲话

  任海泉副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对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做了指示:研究会要组织会员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决定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按照中国法学会对研究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全体会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五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国法学会总体工作要求上来,以此领导研究会积极开展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利的法治保障。另外,研究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要注意效益和质量并重,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目前,案例法学研究会依托高校法学院系开展案例实战教学活动,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方向,值得肯定,希望加以完善和推广。案例研究会应积极开展活动、打造品牌,同时严格经费管理,开源集流,把经费使用与活动开展、成果产出结合起来。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王振民教授在研讨会开幕式上总结了2015年研究会践行“以个案推进法治”宗旨、围绕“两讼一例”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进一步整理完善研究会在的登记申请资料;协助编写法学会“双百”宣讲案例,与最高法院相关部门合作编写《中国案例报告》,推进以案释法的工作;继续开展年度性影响诉讼案例的评选工作,成功举行了2014年中国影响性诉讼论坛,不定期举行了影响性诉讼的高端论坛和大案论坛,扩大社会影响;举办了2014年十大公益诉讼评选工作,促进公益诉讼制度的良性发展;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建立和维护中国案例网和大案的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与法律出版社合作编辑出版了研究会会刊《中国案例法评论》创刊号;继续编辑《中国指导性案例评价和适用》以及《中国影响性诉讼研究》两部专著,以及筹备召开本次年会。在工作报告中,王振民会长还就2016年的工作计划提出了初步建议。围绕年会主题,王振民教授建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新一轮司法改革机会难得,有关方面要下大决心,要以“终局意识”推进这一轮改革并确保建立公正、权威、高效的司法体制。如果此次改革还不了了之,那么,我们这代法律人对不起历史提供的机会。法律界杰出的代表一定要有共识,一定要积极地推动司法改革,能够真正地达到它的预期。

  大会总结阶段,全体参会理事和会员以热烈的掌声通过了王振民会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和新增理事、常务理事人员名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兼天津市案例法学会会长陈灿平、知名律师徐加力、毛立新等专家学者被增选为理事或常务理事。

  年会充分肯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所确立的通过个案公正实现公正、高效和权威的司法体系的司改方向,并对当前推行的司法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制度、案例指导制度等展开了热议。多数与会者对当前试点的司法员额制尤其是法官员额制提出了水土不服、操之过急的担心,建议对相关改革措施进行科学合理评估,慎重推行。有学者建议司法改革应当立法先行,通过修改现行法律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改革试点的方式保障重大司法改革措施于法有据。有律师对司法改革背景下公安司法机关仍然存在较强的官本位意识、人治意识和维稳思路提出了批评,呼吁司改更多倾听律师、学者意见,通过司改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有学者对案例指导制度实施效果不佳提出了增加发布数量和提高遴选质量的合理化建议;还有学者对跨区法院、巡回法庭、人民陪审制改革表示疑虑,建议司法改革应当尽量避免形式主义和拍脑袋倾向,避免为畏求易、避实就虚,而应以中央确定的司法公正为目标,在力戒司法恣意、司法不作为、司法行政化、司法腐败上下功夫,以建立确保公安司法人员的“司法良知”和“人格独立”为核心内容的职业保障机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行各种司法改革。此次研讨会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对促进司法公正、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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