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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草案)》专家咨询会成功举办

时间:2015-11-25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11月24日,《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34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2015年11月24日下午,《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34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会议

        张文显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制定《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是我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和国际海底区域活动的担保国,应尽早完成的立法工作。这部法律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后,现在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中国法学会作为中立的第三方,组织专家学者对法律草案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的体现,也是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国家级核心智库的优势、服务国家立法工作大局的体现。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从各自所关注的角度对法律草案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会后我们将形成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和有关部门修法时参考。

        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党委书记贾宇教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李汉玉处长,外交部条法司刘洋处长,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王晓霞处长,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王秀梅处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王晓滨审判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副秘书长、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吴继陆室主任,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首席科学家薛达元教授,长江海商法学会副秘书长、武汉大学张辉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李洪雷研究员,中央编译局鞠成伟副研究员,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管松博士后等参加会议。上海社科院海洋法研究中心主任金永明研究员、吉林大学法学院何志鹏教授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现阶段我国推进《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的立法工作,既是现实的需要,又具有战略意义。这部法律,有利于彰显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国家形象,更有利于依法维护我国的国家权益。专家学者建议,应以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要求,综合考量法律调整的范围及管理的力度。专家学者建议从立法的指导思想、法律的名称、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处罚的适度性、核心概念的界定、章节结构及文字表述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彭伶副主任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海洋法学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彭伶副主任和法学成果应用处孙立军等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开始举办系列“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研讨。会后形成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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