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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鲁豫皖民商法学研究会年会暨论坛在蚌埠召开

时间:2013-11-14   来源:安徽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10月26日至27日,由鲁豫皖三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第六届鲁豫皖民商法学研究会年会暨论坛在安徽蚌埠召开。来自山东、河南、安徽三省的民商法学理论界及实务界人士共80余人参加会议。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省法学会副会长、安徽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陈年红,省法学会秘书长孙荣传以及山东、河南两省法学会负责人出席论坛并致辞。

  本次论坛围绕当前理论及实务界关注的民商法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涉及民法典总则、民间金融法律问题、侵权责任法实施问题、公司法实施问题以及农村土地法律问题等内容。与会人员就会议确定的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热烈坦诚的讨论,形成思想交锋和智慧碰撞。本次论坛共收到论文76篇,经过评选,我省参会的42篇论文中有6篇获得一等奖、10篇获得二等奖。会议还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小君教授分别作《当代法学观念的变迁》和《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实现的田野调查报告》之专题报告,受到与会者的欢迎。

  汪利民会长在会议闭幕式讲话中指出,鲁豫皖民商法学研究会年会暨论坛的设立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搭建了相互学习与交流、沟通与联谊的平台,希望三省民商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能够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交换各自领域的问题,相通互助,实现合作与提高,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为我国民商法学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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