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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隆重召开

时间:2013-11-15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10月26日,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湖北襄阳隆重召开。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彭方明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群星博士,商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果教授,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芳同志,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秋隆同志,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韩海顺同志等领导、专家出席了本次年会。开幕式由省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李新天教授主持,冯果会长作研究会工作报告。来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仲裁委员会、湖北宽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领导、法官、律师以及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等全省多所高校的法学院系及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共1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主办,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湖北宽善律师事务所协办。

  本次研讨会以“商法的解释及适用”为主题,分三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张里安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柯昌辉老师、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袁康等7位发言人围绕商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分别就现代商法基础的重构、商法思维与商事法律解释等问题作了主题演讲。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群星博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武星博士分别从不同的维度对本单元的发言作了深入而独到的评议。第二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雷兴虎教授主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杨玲法官、枣阳市人民法院沈黎明法官等6位发言人围绕公司法中的疑难问题,分别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意退股的效力、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出资补充责任等问题作了主题演讲。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雷涌泉博士、副院长李志宇对本单元的发言一一作了精彩点评。第三单元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彭真明教授主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董海州法官、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杨为程、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杨信等6位发言人围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票据法中的疑难问题,分别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合同中担保条款的效力、基于绿色证券的环境信息披露、票据背书连续的内涵及法律效力等问题作了主题演讲。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水清、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谢新胜博士对本单元的发言作了富有见地的评议。在每单元的自由发言阶段,参会代表均积极提问,踊跃发言,现场气氛活跃,真正实现了湖北省商法理论界与司法实务工作者之间的交流。

  在结束一整天的学术研讨后,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13年年会的闭幕式于26日下午17点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顺利举行。闭幕式由省商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樊启荣教授主持。樊启荣教授首先介绍了优秀论文的评选情况,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雷涌泉博士宣读了论文获奖名单。本次年会共评选出优秀论文奖17篇、三等奖15篇、二等奖8篇、一等奖4篇。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王秋隆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冯果教授等领导、专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冯果会长对会议作了总结报告。他首先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干警细心周到的组织工作再次表示感谢。他指出,这次会议是湖北省商法学界与司法实务部门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一个非常好的开端,今后将继续秉持这一原则,把研究会的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最后,李新天秘书长通报了学会事务性工作,并对明年的年会作了初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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