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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召开2013年学术年会

时间:2013-12-25   来源:贵州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12月20日下午2点30分,由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3年学术年会在民族大学第五会议室内召开。参加本次学术年会的相关人员,司法机关19人、各校代表21人、我校代表31人,共计71人。与会人员围绕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进行了主题发言和交流发言。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贵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张卫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黄建中、贵州省政府法制办高煜明副主任、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蒋浩、贵州省法学会原专职副会长赖梁盟、贵州民族大学校长张学立等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年会主要由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谭振亭教授主持。

  年会首先举行了开幕仪式,开幕仪式后与会的全体人员在民族大学办公大楼前合影留念。

  合影后,谢晖教授首先发言,他认为,法学教育就是职业教育,但是,应两方面理解,一要强调法学教育是培育职业的法律人才的,二是强调法学教育也是普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还是要把法学教育当成普通教育,因为法律是表达民族的需要,法律是我们共通的契约,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我们更应该强调法学教育的普遍性。

  接着,花溪区人民法院吴莎院长就她在基层工作24年的感受提出了她所认为法律职业者的三个要求:一是在思想上有正确的认识,二是对待社会问题、矛盾要有正确的社会观,三是要有良好的法律素养。

  紧接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黄建中提到了当今司法工作“青黄不接”的现状,他说到,如今每年法学大学生毕业人数之多,可每年司法部门招聘时总是出现人员招收不够。他希望,年轻人应该有更多的志向,乐于从事法律工作,同时还应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不要好高骛远,愿意下到基层。

  随后,金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国庆对检查机构的现实意义和改革方向做了叙述,他从治理化和适应社会发展的方面用十八个字概括了检查机构的普遍现状,“任务重、责任大、风险高、人员少、待遇低、保障差”。

  发言结束后,谭振亭进行了总结。他说到,本次的年会经过了长时间的筹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从很高的理论高度来谈法学教育的问题,也有各个基层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对人才培养的问题。最后,谭振亭代表法学教育研究会对在场的领导、教授、同仁们送上了祝福,并宣布本次学术年会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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