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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综述

时间:2014-01-09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日前,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召开2013年学术年会。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制度的变革及地方立法实践”。会议共收到论文15篇。研究会各位理事及特邀代表共30余人出席了会议。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陈寿灿、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等领导到会并讲话。

  丁祖年会长主持会议并作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提高立法质量”主旨发言。他指出,首先是新形势新任务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需要有完备的良善的法制为前提,而良善的法制建设需要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思路举措;其次是浙江省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实践与成效的需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创造了十分宝贵的地方立法经验,包括即时报送省委请示,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法制统一,坚持从浙江省情和实际出发;再次是为了进一步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包括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会议第一阶段围绕社会保障制度的变革进行研讨。刘永华秘书长作“关于劳务派遣法律制度”的主题报告,介绍了劳务派遣的起源以及我国现行的劳务派遣法律制度。由于劳务派遣单位过多过滥,劳务派遣已成为主要用工模式,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而存在修法的必要性。从用工过程来分析,即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和被派遣者三方都有获益,只有被派遣者受到利益损害。因此必须完善劳务派遣制度,要从完善法律制度、严格执法、既得利益集团自我救赎和被派遣者自我维权四个方面同步进行才能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林坚东理事作了“关于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方立法”的主题报告,从国家立法、全国各地地方立法和宁波市立法三个层面对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立法做了介绍。重点就《宁波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实施状况和存在问题做了概括列举,其中包括规章修改不及时,保障对象把握不准,低保隐性福利高削弱了就业积极性,低保范围有待扩大,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立法完善的几点思考,包括制度设计体现公平公正,适当扩大低保范围,建立信用制度,建立救济体系,建立低保退出机制,制度设计层面整合救助自愿以及注重公众参与。

  易凌理事作了“关于长三角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差异冲突以及协调对策”的主题报告,认为长三角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冲突现象,对区域整体乃至各地的经济发展均是不利的,极大影响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治进程。对地方利益的追求、地方经济活动探索的个性化导致的地方立法差异化、各地法规政策制定的时间和目标等不一致的叠加效应、以及国家相关法律制定的滞后性等,均是导致长三角各地法规不一致的重要原因。解决区域法规冲突的的协调对策有:明确协调原则,清理修改长三角现有冲突的法规政策,建立长三角法治协调机构,实施区域协作立法,应用冲突规范选择来解决地方法规冲突等。

  石东坡副会长在“关于立法实践范畴辨析的报告”中提出,立法是重要的一类政治实践、法律实践和制度实践,具有集体理性基础上的规范设计的特有本质,既要重视立法实践的客观制约性,又要重视立法的主观能动性。确立立法实践的准确内涵,明确立法实践的基本属性,是立法学学科建设中奠定基石范畴的逻辑起点,是实现立法活动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理论根据。

  陈无风理事作“关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补助、准入和监管”报告,指出,我国民办养老机构的数量和质量与福利国家要求相去甚远。目前的行政补助制度存在合理性危机、执行力度和落实状况不容乐观。准入制度存在过于严格、缺乏效能的问题,且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监管无力的局面容易形成非营利机构行营利活动的风险。因此,合理化的补助政策需要辅以激发民间力量的宽松的准入制度和后续的严格监管,才能造就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良性发展。

  孙瑶作“关于杭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现状和创新发展”报告。认为目前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存在缴存对象覆盖面窄,定位不准确,资金压力大,支取困难以及信息公开不健全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从理念的转变、信息公开实质化、完善政策制定开门化、及时注意政策制定后评估这四个方面进行制度重构。

  会议第二阶段的以社会救助制度及地方立法实践为主题进行研讨。

  林恩伟对温岭法院执行救助制度运作实践开展调研,分析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提出促进整体司法救助制度的优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并在会议上作主题发言。

  何晓明就《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作了介绍。与会理事针对该草案提出了各自的真知灼见,有对草案某些条文用词的恰当性提出异见的,有对某些条文的立法目的进行评价的,也有对条文设定的规则的可操作性提出质疑的,等等。各位理事为该草案的修正献计献策,目的是为了让立法更接“地气”,切切实实为百姓利益着想。会议还讨论了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今后工作开展的一些设想。

  陈党副会长作会议总结。他认为,本次会议研讨主题务实,议题集中,讨论热烈,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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