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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渝举行

时间:2015-11-13   来源:重庆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1月12日,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重庆举行

  2015年11月12日,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重庆举行。“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指导的七大地方法治论坛之一,由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海南、江西、四川、云南、贵州、重庆等十个省区(市)法学会联合主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张鸣起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受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刘学普委托,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袁勤华在开幕式上致辞。

  袁勤华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法治建设情况,介绍了重庆法学会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他说,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重庆召开,是对重庆市法学会工作的极大认可。重庆市法学会要以举办此次论坛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加强与泛珠三角各省(自治区)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专家学者的新观念和新思路,切实消化吸收,注重成果转化,努力开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新局面,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张鸣起副会长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

  张鸣起代表中国法学会向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高度评价了重庆取得的巨大进步,充分肯定了重庆市法学会的各项工作。张鸣起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学会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地方法治建设处于重要基础地位,着力推进地方法治建设,发挥地方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有效途径。本次论坛以“地方法治建设问题研究”为主题,具有很强的时代内涵和现实意义。他强调,搞好法治论坛、繁荣法学研究既要注重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又要坚持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推动理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切实抓好论坛成果的转化,更好地服务法治建设大局。

  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出席论坛并作了《地方法治的法理逻辑与社会基础》主题报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地方立法的改革与创新研究”、“基层依法治理问题研究”、“生态建设法治化保障问题研究”、“‘一带一路’战略法治保障问题研究”、“区域法治建设突出问题研究”、“与东盟法律交流合作问题研究”六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充分展示了各自取得的研究成果。

获奖代表合影

  本届论坛还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据悉,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共征集到论文878篇,经专家评审,有45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

  泛珠三角区域十省区(市)法学会代表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共120余人出席了此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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