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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参与第二届两岸四地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高峰论坛

时间:2014-05-23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4年5月6-12日,第二届两岸四地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高峰论坛在台湾隆重举行。来自海峡两岸和港澳的专家、学者50多名,就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的热点、难点及前沿等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台北大学校长薛富井,中国卫生法学会高春芳会长的代表人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沙玉申,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陈春生,中国卫生法学会·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院长何山教授等领导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本次论坛由中华国民健康政策与法律学会和中国卫生法学会·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学国际研究共同主办,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元照出版社协办。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积极参与联络筹办论坛,并选派多名资深专家参加论坛作主题发言,交流了广东处置医患纠纷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享了广东在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的最新研究成果。

  论坛开幕式由由中华国民健康政策与法律学会赖来焜理事长主持。赖理事长在开幕式上作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致辞。他在开幕式之初就向与会者展示了一块具有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明代“方砖”,并寄以此为“叩门砖”来叩开两岸四地在文化教育和学术研讨等方面交流的大门,通过不断加强和深化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两岸四地的合作与发展。何山院长在致辞中说,两岸四地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高峰论坛为两岸四地在该领域的专家学者搭建一个交流平台,就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的热点、难点及前沿问题进行深入的研讨,相互切磋,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展示最新进展,分享最新成果,从而实现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卫生法学学科建设以及生命伦理自主权建设的梦想。他激励两岸四地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专家学者为进一步加强两岸四地的交流与合作,为两岸四地的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的学科建设和卫生法治建设努力作出新的贡献。

  在论坛专题研讨中,专家学者分别围绕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研究现况与特点、卫生法学前沿研究、生命伦理研究、医疗纠纷的新特点及解决途径四个专题展开了热烈研讨。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杜仕林教授以“关于第三方调解机制促进和谐医患关系构建的再思考——以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例”作了精彩报告,他在报告中重点以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2013年在广东阳江举办的“依法处置医患纠纷研讨会”中阳江医调委及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的经验等为例,阐述了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有关研究。

  论坛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分卫生法学与食品安全、生命伦理、医患纠纷和青年学者四组。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的专家林雄辉、邓坤金、宋儒亮、杜仕林、曾瑞声等在分组讨论中分别作了精彩发言。其中,宋儒亮教授以“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立法的框架、内容与构想”为题作了深入发言,他从“中国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立法的功能定位、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立法应当关注的特点和新要求、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立法体系框架和建立健全卫生标准体系之构想”,提出了中国基本医疗卫生事业未来立法的方向。小组的主持人在汇报中充分肯定了宋教授的观点,认为这些观点可作为立法机关在今后立法上的重要参考。

  论坛闭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邓坤金教授主持。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林雄辉院长作了总结发言。他代表中国卫生法学会o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向台湾各有关单位积极筹办论坛和热情周到的安排表示感谢。他认为本次论坛是一次理论研讨水平高、学术交流丰富、气氛热烈友好的论坛,论坛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论坛搭起了沟通两岸四地的桥梁,凝聚两岸四地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领域的精英,相互切蹉学习,碰撞出思想火花,学术理念影响和促进了两岸四地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的研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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