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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通知

时间:2014-08-05   来源:上海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一、会议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

  二、会议主题

  本次年会主题为“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与市场诚信建设”。

  在全面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市场诚信建设的背景下,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在具体制度层面,包括《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在内的多项行政法规已做出相应调整,《企业信息公示条例(草案)》在今年7月23日也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目前,尽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框架已基本构建,但仍有诸多问题值得思考。例如,企业信息公示中强制性信息公示与自愿性信息公示的边界如何确定?企业信息公示规则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之间如何协调?不同市场主体的信息公示要求是否应有所区别?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与其他信息披露制度的关系如何处理?企业信息公示的查阅主体是否应受限定?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机制及相关法律责任应如何设计?等等。这些问题对于建立完善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推动市场诚信建设至关重要,需要学术界深入研究。上海作为自贸区建设的先行地区,在企业注册与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上也先行开展试点,因此,有关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有关问题,尤其需要上海地区的商法学者与商事法制实践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与实践。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4年9月19日下午1点半(周五)

  会议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圆桌会议室

  四、年会论文要求

  1.论文应当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

  2.论文请于2014年9月10日前以word格式提交到会务组电子邮箱:shclam2014@126.com。提交论文者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2014商法年会论文”。 发送论文时,请务必附上姓名、工作单位、职称、电子信箱、电话号码等信息,以确保联络的顺畅。

  3.为方便交流,本届年会将印刷非正式论文集。请将论文字数控制在15000字以下。如无特别声明,论文被视为同意被编入年会论文集。

  4. 为便于会议论文集编辑,论文格式请按以下要求执行:

  (1)页面:A4纸张。

  (2)排版:按照Word 文档默认页面设置。

  (3)字号:论文主标题:宋体 三号 加粗 居中;副标题:宋体 四号 加粗 靠右方;一级标题:四号宋体 加粗;二级标题:小四宋体 加粗;三级标题:五号宋体 加粗;正文:五号宋体。

  (4)正文行距:单倍。

  (5)注释:脚注;每页重新编号;注释编号格式采用①、②……的形式。

  5.请商法学研究会的理事做好本单位、本系统专业人员的征稿工作。

  五、参会人员

  1、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2、非理事学者提交的论文遴选通过、编入年会论文集者。欢迎在校研究生以及实务界工作者提交论文。

  3、特邀专家和实务工作者。

  六、会务联系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依宁

  联系方式:15002186644

  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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