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07 来源:西安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dmin
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西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3年度西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项需提交下列材料:
1、西安市法学会201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结项申请书原件3份(在西安市法学会网站www.xianlaw.org下载)。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一式3份。请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可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
3、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4、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
二、提交相关结项材料最后截止时间:
2014年8月15日。
三、关于申请课题延期需注意的事项:
1、需要延期而尚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不能按期提交研究成果,视为验收不合格。
2、因课题主持人申请延期而导致成果鉴定验收时间推迟,因而不能在下一年度西安市法学会课题申报公告发布前取得结项证书的,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西安市法学会课题申报。自选课题延期的,丧失获得后期经费资助的资格。
四、课题成果评审鉴定:
西安市法学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鉴定,向课题主持人寄发结项证书。自选课题成果经鉴定为优秀的,予以后期经费资助。评审鉴定结果将在西安市法学会网站公布。
结项材料请寄送至西安市法学会学术研究部,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附件发送题目格式为:学科(课题题目+申请人)。
通 联: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99号 (710008)
西安市法学会学术研究部 收
电话:029-86781382 86781383(传真)
Email:xasfxh@163.com
附 件:
西安市法学会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