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2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9月16日-17日,以“依法治水”为主题的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在绍兴召开
9月16日-17日,以“依法治水”为主题的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在古城绍兴召开。来自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的20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军事科学院副院长任海泉、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渭山、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以、绍兴市委书记陈金彪、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主持工作)、浙江省治水办常务副主任方敏以及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法学会领导出席了开幕式。
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在讲话中指出,在中央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大背景下,本次论坛以长三角地区共存的水治理问题进行探讨,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有益尝试。要进一步办好区域论坛,必须坚持三个方面的要求:一要明确职能定位搭好平台。举办学术论坛是法学会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法学会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基层社会和人民群众、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重要平台。要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创新论坛组织机制和研究形式,突出区域优势和特色,充分整合资源,积极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跨学科的综合研究,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力求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努力把论坛办出特色、办成品牌。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选好主题。长三角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先行区、经济发展领头区,也是各种涉法问题先发高发区域,率先研究解决好这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三要注重研究实效做好转化,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真正使论坛发挥应有作用。
绍兴市委书记陈金彪致欢迎词,简要介绍了绍兴近来来依法治水取得的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在讲话中希望浙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抓住机遇,跟兄弟省市的专家学者多沟通、多交流、多学习,进一步提升浙江省法学研究的层次和水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方敏应邀以《环保法治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浙江科学治水的实践与探索》为题做了主题演讲。长三角三省一市的8位获奖作者分别围绕水环境生态补偿、排污权统一交易机制、工业污水治理、养殖污水治理、饮用水保护、水污染公益诉讼等问题作了论文交流。
获奖代表合影
本次论坛共收到来自长三角区域的310篇论文。共评选出一等奖6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4篇。江苏省法学会还发文授予本次征文活动表现突出的杭州、绍兴、湖州、宁波、嘉兴、舟山6市法学会优秀组织奖。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崔秀娟、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绍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冯建荣,以及黑龙江省法学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的领导也参加了本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