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5 来源:安徽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贯彻落实中政委[2004]5号文件和[2009]18号文件精神,推动新的《中国法学会章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日前,阜阳市法学会采取切实措施,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在解决学会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今年4月,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刚专门听取了市法学会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政委文件精神的意见,并要求市委政法委行文就市法学会机构编制问题专报市委、市政府。9月底,在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的积极努力下,市委、市政府就市法学会组织建设予以专题研究,并指示有关部门按照中央政法委文件的要求抓好落实。据此,市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设立阜阳市法学会机构编制的解决为阜阳市法学会下一步健全组织和推动机关工作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