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10 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陈聪
各设区市党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办,平潭综合实验区政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区办,各设区市法学会,省直政法各部门,省直有关单位,有关法学院校、科研机构,法学法律工作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由福建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法学会主办,平潭综合实验区政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区办承办的第五届东南法治论坛将于2025年11月在平潭召开。现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面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论文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一)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新福建建设。
(二)分论题:
1.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海洋经济发展保障,破产制度功能发挥,金融法治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公平诚信市场竞争环境构建,海关监管模式改革等)
2.涉外涉港澳台法治研究(围绕海外利益保护,跨境民商事审判,跨境违法犯罪惩处,跨境跨区域法律规则衔接、法律服务模式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法治保障等)
3.人工智能法律问题研究(围绕人工智能发展法律挑战与应对、规制与治理策略、立法路径与制度框架,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跨境流动,人工智能与数字社会治理,平台侵权责任,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与保障,人工智能法治人才培养等)
4.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提升(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信访工作法治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特殊人群教育管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层政法委员履职制度机制,《福建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制订等)
二、征文要求
(一)紧扣主题。围绕论坛主题,紧扣4个分论题所聚焦的重点问题,自拟论文题目。凡偏离论坛主题和分论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
(二)方向正确。征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三)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不得涉密、抄袭,不得以任何AI工具写作,论文查重率不超过20%;已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不再采用。
(四)篇幅适当。每篇论文总字数不超过12000字,其中正文篇幅控制在6000至10000字,注释不超过2000字。
(五)体例统一:
1.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五届东南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并注明所属分论题。
2.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署名最后一字右上角以*号作注释号,第二作者用以**号作注释号,第三作者以***号作注释号),并在首页脚注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等)。除以课题组形式外,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
3.采用Word文本,严格按照《中国法学》期刊的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正文之前加列不超过300字的“内容摘要”和3至6个的“关键词”;文章题目采用宋体二号加粗,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各级标题采用“一、”“(一)”“1.”“(1)”,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粗;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注释具体要求详见网站http://clsjp.chinalaw.org.cn/portal/list/index/id/1318.html(《中文注释体例(简化版)》和《外文引注规范简化版》)。
4.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东南法治论坛+作者+单位+标题。
(六)投稿方式:
1.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系统和律师协会的论文按各自系统投稿,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和省律师协会汇总后提交省法学会。司法行政系统(不含律协)及省直单位(不含政法部门)的论文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投稿,由省委依法治省办汇总后提交省法学会。
2.各地政法委(法学会)、除政法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的论文向设区市法学会、平潭综合实验区政法和社会工作部投稿,由设区市法学会、平潭综合实验区政法和社会工作部汇总后提交省法学会。
3.党校、法学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的论文直接向省法学会投稿。
4.省外作者的论文直接向福建省法学会投稿。
以上论文作者单位以第一作者单位为准。未按上述渠道投稿的论文一律不采用。
(七)截止时间。论文征集至2025年7月20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论文评选和表彰交流
优秀论文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一)初评。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负责本系统的论文初评,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不含律协)及省直单位(不含政法部门)的论文初评,省法学会负责政法委(法学会)系统、各地其他单位(政法部门以外)、党校、法学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省外作者的论文初评,省律师协会负责律师协会系统的论文初评。初评按照征文总数的10%推荐优秀论文进入终评阶段。初评推荐的优秀论文应同时进行论文查重,查重率不超过20%。
(二)终评。终评由省法学会组织,采取双向匿名和通讯评审方式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同一作者(第一作者)不能重复获奖。
(三)组织奖评选。拟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论坛主办方根据各单位论文征集、获奖论文等情况加以评定。
(四)颁奖和交流。论坛主办方将向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代表参会交流。
四、报送要求
(一)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和省律师协会于2025年8月8日前,将全部征文情况统计表及全部征文文档、初评推荐优秀论文情况统计表及推荐优秀论文文档和查重报告发送至论坛邮箱。
(二)设区市法学会、平潭综合实验区政法和社会工作部于2025年7月23日前,将全部征文情况统计表及全部征文文档发送至论坛邮箱。
(三)党校、法学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省外作者的论文于2025年7月20日前直接发送至论坛邮箱。
请各征文单位做好征集、报送工作,并按照征文要求对论文的题目、内容、篇幅、体例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送;请负责初评的单位把好论文政治关、质量关,做好论文查重工作,确保初评推荐优秀论文有较高理论和实践价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方;联系电话:0591—85022685,15260692113;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4楼,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邮编:350003);论坛邮箱:dnfzlt2021@163.com。
附件: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法学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