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3 来源:辽宁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陈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辽宁考察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和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5月12日至14日,辽宁省法学会依托渤海大学举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专题培训班。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边锋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锦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大军,渤海大学副校长潘德昌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孙俊生出席开班仪式,各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部分县(市、区)法学会负责同志,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会长等共60人参加培训。
边锋同志在动员讲话中对办好专题培训班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端正学习态度,提升专业能力。要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与培训内容相结合,深入分析、研究对策,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切实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严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要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到培训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培训期间风清气正,树立良好的学员形象。四是坚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实践。要结合实际,深入思考如何将培训成果运用到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人才等工作中。
开班仪式上,边锋同志还对全省法学会系统配合巡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切实增强配合做好巡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配合巡视工作作为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检验自身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的重要契机。同时,对全省法学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此次培训班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和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等内容,邀请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作政策解读和理论辅导。期间,组织全体学员走进渤海大学辽西走廊博物馆,系统了解辽西地区独特鲜明且具有浓厚地域色彩的历史、民族、民俗文化。
参训同志一致认为,培训班课程安排合理、内容丰富详实,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达到了“充电加油”、沉淀蓄能的效果。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新的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努力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