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3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陈聪
5月17日,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暨2025年学术年会在济南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围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开展研讨交流。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孟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书记、所长马霄鹏,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冯俊伟致辞;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四届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丽萍,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胡常龙出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取得的成绩,对研究会建设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希望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和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情况,主动迎接新挑战,担当作为、守正创新,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要加强政治引领,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本领域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到研究会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化理论研究,树立成果导向,整合研究力量,搭建学术平台,推出一批标识性成果,打造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研究的山东品牌和学术高地。要服务法治实践,把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积极参与立法咨询、助力科学决策、开展法治宣传,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推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要严格规范管理,坚持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方向,严格执行《中国法学会章程》《山东省法学会研究会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研究和交流活动,把研究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充满活力,开创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会议选举产生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领导班子,胡常龙当选新一届理事会会长。
省政法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高等院校、部分律师事务所的8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围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程序规范化问题”“罪错未成年人专门教育问题”“社会调查报告规范化问题”4个专题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