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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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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中山大学顺利举行

时间:2024-12-18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陈聪


2024年12月7日,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学人馆顺利开幕。本次年会的主题是“新质生产力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由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中山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院、辽宁海大(广州)律师事务所与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共同举办。来自广东省内外以及港澳地区的学术界、企业界、律师界100多名代表参会。年会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院郭萍教授主持。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教授,中山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中山大学法学院刘瑛教授,辽宁海大(广州)律师事务所刘旭主任分别在会上作了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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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在致辞中表示,广东省的海洋经济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发展海洋经济、创新涉海动能、升级海洋产业、打造湾区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工程建设等方面具有先行一步的优势。他强调,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海的进程中,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研究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于海洋新质生产力,始终把握住涉海领域前沿性、前瞻性的法律问题;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研究骨干,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海洋法学理论和实践与时俱进,取得新辉煌。

主旨发言

在主题发言环节,中山大学法学院黄瑶教授以“BBNJ协定与传统知识的利用与保护”为题做主旨发言。她从海洋法、环境法、人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四个维度深入分析了传统知识的概念内涵,并指出中国拥有丰富的远洋航行、近海生物资源和环境管理等传统知识,但在国际法框架下面临被削弱和盗用的风险。我国应高度重视对BBNJ的批约及后续履约问题,未雨绸缪,适时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有效利用和保护我国海洋传统知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珠海海事局三级高级主办、高级工程师冯引桃以“海钓安全管理挑战与对策”为题做主旨发言。他分析了近年来海钓活动迅速发展过程中暴露的行政监管问题,分析了海钓作为新业态尚无明确法律定位,各部门对监管职责存在分歧;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导致管理难以落实;主体责任不明确造成安全隐患多等涉及海钓管理的困境。他建议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通过法制建设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谭学文法官以“跨境电商物流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为题做主旨发言。他指出,随着跨境电商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当前跨境电商物流纠纷面临境外信息不透明致事实难以查明、争议双方对抗激烈导致反诉率和上诉率高以及法律适用存在分歧等问题。他提出,要公正高效地审理跨境电商物流案件,制定跨境电商物流纠纷裁判指引,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建立法院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之间的协作及沟通机制。

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法律合规部李晓枫总经理以“绿色港口实务与法律问题”为题做主旨发言。他指出,面对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中国自2020年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港口行业在绿色转型中取得显著进展。但仍面临新能源技术尚未成熟,存在经济性和稳定性问题;港口碳排放占比较小,减排空间有限;相关法律建设滞后于行业发展和气候变化形势等挑战。在应对建议上,李晓枫总经理认为,要加强技术领域的市场化研发和应用,构建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推动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建设。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大湾区仲裁中心(华南分会)唐嘉玮副秘书长以“争议解决与海洋经济发展——以海事仲裁实践为例”为题做主旨发言。她介绍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70年发展历程,重点分析在线仲裁和临时仲裁两大热点问题。她指出,线上仲裁实践既提高了效率,也对当事人配合度提出更高要求。并从仲裁协议有效性、仲裁员选定、仲裁地确定和裁决执行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临时仲裁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希望能够在涉外海事争议解决中发挥更大作用。

分论坛

分论坛一主题为“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由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王骏主任主持,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郭雨晨高级工程师,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程功舜副教授,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许晓冰律师,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刘旭主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吴艳仙,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庞书欣检察官分别围绕“广东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思考——基于海域管理实务视角”“小多边主义视域下南海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法治模式探索”“海洋工程分包相关风险分析与管控”“海洋工程交/竣工验收相关法律风险及防范”“新质生产力赋能海洋治理效能提升的路径——基于《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的分析”“检察监督视野下海洋违法涉罪案件行刑衔接机制研究——以G省Z市司法实践为研究视角”展开探讨,广东省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刘澍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王崇助理教授作为与谈嘉宾分享观点。

分论坛二主题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与绿色转型研究”,由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航海学院海商法研究中心陈石副教授主持,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杨运福主任,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古小东教授,澳门大学法学院本科课程主任李可老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赵思涵博士,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梁子莹博士分别围绕“海洋生态文明视域下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研究”“海洋牧场生态环境风险的法律规制”“澳门海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研究”“条约解释方法的“演进”与“界限”:《海洋法公约》环境保护条文的解释实践省思”“以大湾区为中心的广东省涉海洋生态犯罪公益诉讼生态赔偿的全流域管理模式”展开探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李任远副研究员,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管委会委员张智勇律师作为与谈嘉宾分享观点。

分论坛三主题为“新形势下海洋安全与海洋治理”,由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海洋法与国际法学系主任张艾妮副教授主持,广东省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刘澍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院王柳助理研究员,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陈曦笛助理研究员,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宁波大学法院汤晓峰讲师,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管委会委员张智勇律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杨芝瑾分别围绕“论无人船国际法规制的困境与对策”“海事网络风险与海洋安全:关系、问题及中国治理”“‘秩序构建’还是‘秩序挑战’:南海问题的话语陷阱”“《BBNJ》海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行为规制、逻辑证成及条款适用”“船级社在海洋安全和海洋治理中的角色和责任”“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协同治理路径探索——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六条实施研究”展开探讨,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古小东教授、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谭学文法官作为与谈嘉宾分享观点。

年会闭幕式由郭萍教授主持,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杨运福主任致闭幕词。杨运福指出,本次年会主题涵盖新质生产力、海洋经济、海洋管理和治理等多个领域,学术成果丰硕,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达到了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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