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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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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法院
内蒙古“北疆枫桥”诉源治理又添新亮点

时间:2024-08-13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陈聪


□刘洪舫 包塔娜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全面总结诉源治理的经验做法,坚持跨部门协调联动,凝聚合力,共同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创新建立“‘首席’+法院”参与诉源治理新模式,成为“北疆枫桥”诉源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发挥出积极作用。

党委领导 创新机制

今年1月31日,在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法学会共同推动下,内蒙古自治区首个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三级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同时揭牌,标志着“‘首席’+法院”诉源治理机制在基层法院的探索实践正式启航。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回民区人民法院、玉泉区人民法院、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作为首批省市县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同时挂牌成立。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对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作出部署,将“深入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和“建好用好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列为自治区法学会年度工作重点。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法学会迅速行动,就如何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优势与开展诉源治理结合起来,积极会商,明确工作范围、确立了在全区各基层法院均要建立“‘首席’+法院”的目标。2024年2月,在全区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自治区高院对推动全区法院建立“‘首席’+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进行了专门部署,提出时间表、路线图。

为指导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完善“‘首席’+法院”机制,推动基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法学会联合自治区高院开展全区大调研工作,调研组深入基层站点实地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当地党委政法委、法学会、法院、检察院进行座谈交流,对优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流程、工作方式,建立衔接机制等提出建议、要求。调研后,结合全区实际,共同起草《关于深入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站(室)工作的指引》,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流程及要求。

截至目前,全区共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站点119个,旗县级法院实现全覆盖。法学会与法院精心打造的“两站一家”成为广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针对矛盾纠纷“坐堂会诊”的重要场所,主要涉及金融、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民间借贷等重点民生领域。

“首席”把脉 用心解纷

“没想到,这起纠纷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感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给出指导意见,这个调解方案,我们都满意!”2024年3月,在新城区法院“法学会会员之家”,原告新城区某村委会代表和被告某军区保障局代理人握手言和。

该案系一起军地之间的土地纠纷,并且持续40余年。新城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了详细梳理,认为该案因事发时间久远,材料缺失,案件存在较多的困难和挑战,如果直接开庭、草率判决,难以实质性化解纠纷,很可能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为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发挥“‘首席’+法院”工作机制效能,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诉中调解方式推动案件化解,并邀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特邀调解组织参与,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通过深入了解案件历史脉络,分析当前双方各自的诉求,总结出“尊重历史、照顾现状、依法依规、军民融合”的纠纷解决原则。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及时向党委汇报案件情况,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会面并交换意见,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为调解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奠定基础。调解初期,承办法官与调解员运用“背对背”方式开展调解,但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工作陷入僵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以“面对面”方式现场参与调解,就案涉土地权属、补贴标准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双方表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法律意见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妥善解决,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起案件的办结,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在“抓前端、治未病”方面的有益探索,也成为内蒙古全区法院推进“‘首席’+法院”诉源治理新模式的有力实践,为全区法院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开拓了思路,提供了新路径。

持续推进 谱写新篇

“我调解过很多起机动车纠纷的案子,一起交通事故演变为道交案件,要么就是案情本身比较复杂,要么就是双方互不相让,这都需要我们充分发挥调解的智慧。”“是啊,这些矛盾纠纷的背后交织着生命、家庭和未来,既要求办案速度,又要求我们必须慎之又慎。”这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培训人民调解员时热烈的讨论场面。

今年4月16日、18日,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呼和浩特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主任张晋民一行前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回民区人民法院,召开“‘首席’+法院”机动车纠纷调解工作座谈培训会。培训会上,张晋民围绕人民调解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基本方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技巧、法律法规的运用等方面业务知识为人民调解员进行详细讲解。同时,他结合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与大家进行了交流互动,并为参会调解员在调解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答疑解惑,帮助人民调解员厘清调解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

在调研中,大家一致认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是人民法院引进的法律“外脑”,在诉源治理工作中释放“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效能。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方面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能够助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做到案结事了。

下一步,自治区法学会和自治区高院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首席’+法院”机制,充分利用好优势资源,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专业作用,坚持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相结合,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类型化矛盾纠纷开展专题调研,对重大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形成课题研究成果,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法院出具司法建议书,共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级法院在诉源治理、纠纷调解、疑难案件、重大涉诉涉法积案化解等全领域积极邀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提升治理质效。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沟通交流,持续完善“‘首席’+法院”工作机制,以更加多元、创新的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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