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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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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202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自选课题)立项公示公告

时间:2024-02-05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敖婷婷


2023年3月31日,《中国法学会202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发布。截至7月31日,共收到1194件课题申请。初审发现180件申请因成果形式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交查重报告等原因而无效,1014件有效申请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课题按照选题分组,112位评审专家在课题管理系统中进行“背靠背”匿名评审打分,每组按总分高低排序。

本次课题评审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强调学术规范,优先支持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课题立项。为充分发挥课题政治引领功能,高标准从严立项,采取分批方式推进课题立项,第一批为资助课题,第二批为自选课题。资助课题立结项工作已经完成。经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于2024年2月5日召开自选课题定评会,在专家学者代表监督下,综合分析匿名评审阶段的总分排序和评审意见、成果可转化情况等因素,提出自选课题拟立项名单(见附件一)。

课题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系统(https://hyxt.chinalaw.org.cn:8888/front/index)查询有关本人申请的专家评分和评审意见。

拟立项自选课题申请人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通过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系统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法学会202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人从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2.至少1份成果要报。成果要报每份3500字左右,应选取研究成果中最有决策咨询性的部分,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突出问题意识,文风朴实,语言精练,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凝练。

立项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月14日。

 

联系人:沈苗苗

联系电话:010-66112741

课题管理系统技术支持:13522060184

 

附件:1:中国法学会202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自选课题)立项公示名单.xls


        

                中国法学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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