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6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陈聪
俞建华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首次专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海关作为负责进出境监督管理的执法部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建设,以海关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海关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为新时代新征程海关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彰显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强大的政治定力和理论自信,为推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走适合自己国情的法治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引领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变革性实践、实现突破性进展、取得标志性成果,为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和历史性成就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我们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将这一重要思想作为引领新时代海关法治建设的思想旗帜,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体现了党在法治领域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行稳致远、不断取得新发展。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不断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奋力谱写海关法治建设新篇章。
(三)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实践性的有机统一,凝聚了我们党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磅礴的实践伟力。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在对外开放领域,我国面临的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交织叠加,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任重道远,海关履行守国门、促发展职责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明显加大。形势越是复杂,任务越是艰巨,越要强化法治建设,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以法治的确定性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不确定性。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海关法治建设质量提升、效率提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挑战、防范风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海关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海关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坚持党对海关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海关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水平,海关法治建设的基础持续巩固,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海关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一)党对海关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①海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学好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海关法治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健全完善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三级党委设置,增强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各级海关党委统一领导、法规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法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健全海关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完善各级党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治关全过程。
(二)海关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②,“良法是善治的前提”③。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海关立足新定位新体制新职能,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改废释并举,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为引领、包括7部法律、23部行政法规、156部海关规章在内的海关法律规范制度体系。积极推进海关相关重要立法工作,海关法修订工作有序开展,配合推进关税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国务院关于反走私综合治理的若干规定》等重要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修订取得积极进展。对现行所有海关规章分批进行立法后评估,制定修订海关规章300余件次。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做好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项下海关相关配套规章制定,促进国内立法与国际条约的衔接和适用。
(三)海关改革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④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关坚持法治与改革相统一、相衔接,加强重大改革事项的法制审核,在法治轨道上纵深推进改革并及时固化改革成果,海关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接续推进“三互”大通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制定实施《海关全面深化业务改革2020框架方案》,海关监管通关模式实现重大创新。深化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打造改革创新“试验田”,在国务院发布的全国范围复制推广的6批138项改革试点经验中,海关贡献了61项改革试点经验,占总数的44.2%。
(四)海关执法为民理念充分彰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⑤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关始终坚持为民用权、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目前仅保留海关行政许可事项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已全部清零,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由86种简化至41种。压减法定检验商品目录,对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实行“先放后检”、将重量鉴定改为依企业申请实施。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检出各类传染病病例17.4万例,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77.3万种次;检出不合格进出口工业品39.6万批,退运销毁进口不合格食品化妆品3.2万批;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3.1万起,案值6872.6亿元,洋垃圾、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水客”以及重点涉税商品走私得到遏制。
(五)海关执法规范性统一性有效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⑥。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关坚持职权法定,厘清权责边界、规制行政裁量、规范行政执法,执法规范性统一性建设不断加强。深入推进权责清理、确定、规范、公开等各项工作,2017年作为国务院第一批试点单位率先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制定海关执法领域106项行政裁量权254项规制措施,对重点执法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行为进系统、留痕迹、可追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海关行政复议案件中申请人撤回或和解的案件占审结案件超3成,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六)海关法治建设基础持续巩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⑦;“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⑧。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关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法治保障持续加强,各级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海关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领导干部任前必考、“关键少数”述职必述法机制日益完善。加强新时代海关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打造一支由1549名公职律师、851名普法讲师、71名应诉人才组成的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为海关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坚持20年打造“8•8”海关法治宣传日,推出“宪法边关行”“普法讲师团”“模拟法庭”等普法品牌,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高质量推进海关法治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国海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的重要回信为新起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有感悟、有表达、有情感、有行动、有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海关法治建设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努力开创更优监管、更高安全、更大便利、更严打私的海关工作新局面。
(一)落实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重要要求,着力推进海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统筹推进重点立法项目进程。加快推进海关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关税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国务院关于反走私综合治理的若干规定》等重要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从制度层面加大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高水平开放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服务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进一步优化现有海关规章体系,坚持开门立法,最大限度了解企业、群众、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关注点和制度诉求,深度开展立法后评估,持续提升海关规章质量。
统筹推进立法与改革有机衔接。协同推进立法与改革,处理好立法程序复杂性与改革任务紧迫性之间的关系,做好智慧海关建设等重大改革法制审核把关和配套法规制度修订完善,确保海关改革于法有据,及时将改革举措固化为制度规范。以法治视角做好政策出台前评估分析,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排除重大风险隐患,切实发挥好法治“压舱石”“稳定器”作用。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合作伙伴计划,主动参与国际规则、规制、标准制定,贡献更多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动态跟踪研究国外贸易壁垒,全面加强监测评估预警,研究储备应对措施,建立务实管用的救助保障机制。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全面提升依法维护开放安全能力,根据国内相关法律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有理有利有节开展对外斗争,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二)落实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重要要求,着力推进海关依法行政
坚持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海关依法行政的期待。加快优化海关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海关机构、职能、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依法履职,持续推进海关系统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持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不断释放政策红利。
坚持执法为民。完善执法体制,着力加快海关行政裁量基准研究制定,针对行政裁量空间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执法行为,不断完善实体裁量基准,合理压缩裁量空间,确保海关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合法适当、公平公正、统一规范。完善执法程序,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提高海关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建立海关接诉即办工作机制,通过“送法上门”“问题清零”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公平公正、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坚持执法创新。推动强化监管与优化服务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经济发展的执法模式,培育壮大外贸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诚信驱动机制,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推动进出口企业加强合规建设,在海关执法领域拓宽主动披露适用范围,减少轻微违规行为对企业经营影响。创新执法方式,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研究探索通过行政委托、行政指导、行政合同以及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协助海关开展工作,推动构建海关、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协同共治格局。
(三)落实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重要要求,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复议应诉的法律监督职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要求,完善海关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对海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执法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通过办理一起案件,解决一类执法问题,规范一类执法行为,消除一类执法隐患,健全一类执法制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推广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中,将倾听民意、解决民忧、化解民诉、纾解民困、温暖民心作为海关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出发点,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打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海关样板,带动全国海关建立有效衔接、协同联动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四)落实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重要要求,着力夯实海关法治建设基础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海关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三级海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试点“每会一法”学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推动普法责任制走深走实。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海关重点法律法规,全面推动实施“嵌入式”“精准式”“说理式”普法,搭建关企沟通平台,畅通企业点题、海关答题、破解难题的普法链条,切实提升助企纾困实效。加强海关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动“一关一品”普法品牌建设,着力打造海关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拓宽融媒体应用渠道,培塑法治观念,厚植法治信仰,繁荣法治文化。
锻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注重海关法治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推动构建法治人才梯队布局,选拔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高素质人才。健全海关法规专家制度,建立海关法规专家人才库,切实用好海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为海关法治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法治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五)落实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重要要求,着力完善海关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构建海关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海关三级党委领导制度机制,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形成党委负总责、政治部统筹协调、机关党委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具体实施工作格局。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
构建严实兼备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海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制定落实责任清单。建立党委履责提醒机制,完善直属海关党委书记述责述廉述党建工作机制,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刚性督责问责,推动领导干部做到律己要严、履职要严、平常要严。
构建严密有效的组织体系。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巩固拓展“双提升”行动、“战斗堡垒项目”成果,完善党建品牌动态管理机制,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一把尺、一张单、一盘棋”评价使用干部,完善“三位一体”干部考核体系,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构建严明有力的纪律体系。以海关队伍授予关衔20周年为契机,推进关衔条例修订工作,严格落实《海关内务规范》,严整关容风纪,深化岗位练兵活动,完善海关荣誉体系,锻造政治强、水平高、作风硬、纪律严的海关队伍。崇尚“求实、扎实、朴实”海关文化,弘扬海关队伍优良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炮,持续为基层减负,深化窗口作风提升行动。
构建协调贯通的监督体系。健全加强党委全面监督的制度,促进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干部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效贯通联动,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完善海关反腐败工作制度,形成党委统筹指挥、纪检机构组织协调、部门高效协同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始终保持兵临城下的强烈震慑,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清廉海关。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海关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海关法治建设,全面履行守国门、促发展职责使命,做到守护国门安全毫不含糊、促进高质量发展毫不保留、服务大国外交毫不懈怠,当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积极贡献力量。
作者:海关总署党委书记、署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