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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扎实推进立法学研究 不断提升服务实践的能力水平

时间:2023-11-29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陈聪

扎实推进立法学研究 不断提升服务实践的能力水平

——在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上的讲话

(2023年11月11日)

中国法学会会长  王晨

王晨会长.jpg

>>11月11日至12日,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在天津举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出席年会开幕式并讲话。 戎珊/摄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举办2023年学术年会,这是立法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交流研究成果、分享实践经验的一个年度盛会。四百多位研究会成员与会,正是“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立法学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科学理论支撑、培养高素质立法人才的光荣使命,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立法学研究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奋发有为,团结全国从事立法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结合立法实践,深入开展学术研究,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地方立法起草咨询工作,着力加强法科院校立法学科和立法学教材建设,特别是在总结立法成果、梳理立法经验、解决立法问题、推动立法工作、培养立法人才等方面,举办了一系列有影响的活动,产出了一大批有分量的成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志们,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回顾过去,立法学研究会取得了显著成绩。展望未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法治建设特别是立法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立法理论研究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围绕中心工作,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高质量立法工作,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贡献。下面,我就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立法学研究,更好服务立法实践、推动法治建设,谈几点意见。

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政治性、专业性、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开展立法学研究,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研究会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的领导意识,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全过程各方面。要团结广大立法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立法学研究,深入学习把握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百年光辉历程和历史经验,努力做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要紧密结合实践,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讲清楚所谓“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讲清楚为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唯一正确道路,为什么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坚定维护法学领域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对于法治领域错误思想观点言论,要密切关注、及时研判、加强研究,区分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批驳和引导,帮助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年学子明辨是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二是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在继承发展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理论创造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集成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立法理论研究,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阐释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

广大立法理论研究者要紧密结合立法实践,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在拓展研究阐释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在体系化、学理化上下功夫,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研究深,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原理性成果、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阐释透,为法治实践特别是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立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这一高校教材,做好《新立法学原理》等重点教材编写工作,及时反映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立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要强化系统思维,善于将立法理论研究放在法治全局中思考、谋划和推动,密切关注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进展和动态,善于发现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以及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真正将法治建设各个环节打通,为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贡献立法学研究者的智慧和力量。

三是筑牢文化根基,深刻理解“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得出的规律性的认识,也是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两个结合”的认识逐步深化。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首次提出“两个结合”的重要论断,随后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分别进一步阐明“两个结合”的实践意义和基本内涵。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点阐述了“第二个结合”的广度和深度,强调这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比较集中地体现在中华法系历代的成文法典之中。其中蕴含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文化浸润和精神滋养。比如,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观俗立法、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立法经验和社会治理观;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刑罚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一座内涵丰富、历久弥新的思想文化“宝库”。广大立法理论研究者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并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研究中华法系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梳理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阐释清这些思想主张和制度模式的借鉴价值,促进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立法理论和实践融通结合,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成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源头活水。

四是突出实践导向,紧盯立法重点难点精准开展研究。今年9月初,这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未来五年的立法工作。这一届立法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立法工作安排的“最初一公里”,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七个方面,对立法项目作出具体安排,努力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服务立法实践,一直是立法学研究会的重要传统和独特优势,要不断传承并发扬光大。立法实践与理论研究密不可分。推动立法理论研究,目的不仅仅是形成报告、完成课题、发表论文,更是要通过这项工作服务立法实践。这一届立法规划确定第一类拟届内完成项目79件,第二类需抓紧推动项目51件,还有第三类研究论证的项目。其中一类、二类项目合计130件,包括相关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的法律制定项目60件,涉及重大体制调整、重大制度改革、有关方面反映问题突出的法律修改项目70件。总体看,这五年的立法工作任务还是很重的,迫切需要我们立法工作者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立法要求,围绕立法规划,推动立法理论研究不断提质增效,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提供扎实有力的法理支撑。一方面,要研究“怎么立”的问题。深入研究通过立法贯彻实施宪法的方式方法和路径渠道,不断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统领作用。要深入研究如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制度和机制要求,更好坚持立法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的方式和路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有效地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范,通过法律规范来引领道德风尚,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要深入研究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体制机制,以科学的理念、丰富的经验、扎实的理论助力更好把握立法规律,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通过实证分析、立法例研究等多种方式,分析论证如何统筹利用立改废释纂等形式,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另一方面,要研究“怎么说”的问题。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广大立法学研究者要积极参与和推动普法工作,坚持把立法研究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立法者在法律宣传解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密切配合立法机关,紧盯重要法律的实施日期、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节点,结合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参与法律的宣传解读和普及阐释,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为法律有效实施、推动全民守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积极参与对外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把“请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学习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更要认真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经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五是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立法研究服务实践的能力水平。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立法学研究会承担着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养高素质立法人才这一重要使命。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始终坚持并不断弘扬学术报国的优良传统,胸怀国之大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注国际国内大势,紧扣法治实践,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科学分析各种法治现象产生的原因、现状、发展和未来,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对策建议。要充分发挥研究会人才荟萃、资源丰富的优势,举办高水平的学术年会和专题研讨会,搭建立法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交流的平台,贡献高质量学术成果。要积极参与法学教育体系和教学体系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充分发挥研究会培养立法人才的重要作用,创新立法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要注重培养立法学后备人才,鼓励青年学者投身立法研究,推动完善立法学课程体系,在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推广立法学课程,加强立法学教育。

同志们,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进程中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广大立法理论研究工作者、实务工作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中国法学会对立法学研究会的发展寄予厚望。希望立法学研究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独特优势,团结引领立法学研究者扎实开展理论研究,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推动立法理论研究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为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添砖加瓦,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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