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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2012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2-03-0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将召开党的十八大,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因此,谋划和做好2012年学会的各项工作,对上海市法学会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意义重大。

       2012年上海市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委政法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加快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积极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着力在推进实施《引领繁荣上海法学研究2012—2016年规划》、加强法学研究阵地建设、推动法学研究机制创新、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健全完善法学会组织体系、加强法学研究队伍和学会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012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精心组织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
     (1)继续深化办好上海全市性论坛。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的要求,围绕上海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和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目标,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需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现实问题为重点,与有关单位继续深化合作,组织好金融法治论坛、航运法治论坛、企业法治论坛、法律实务专场、政协理论研讨会、城市法治论坛等六个全市性论坛,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具有上海法学研究特点的重要品牌。
     (2)巩固提升两大区域性论坛水平。加强与浙江、江苏省法学会和北京、天津、重庆市法学会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参与举办第九届“长三角法学论坛”,认真承办第二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在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区域性论坛的举办水平,使其在聚合法学资源、推动合作研究,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和完善区域法治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3)进一步完善课题研究和管理机制。重点抓好课题的选题、过程管理和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四个中心”和法治文化建设以及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若干重点课题和青年课题。同时,根据市委政法委、市政协社法委、市政法各部门的需求,适时组织若干个合作课题。加强与市哲社办的沟通协调,争取将学会重点课题纳入市哲社办系列课题,解决学会课题的级别和层次问题,真正发挥好课题研究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法治实践的积极作用。
     (4)继续开展“青年法学沙龙”活动。紧扣学术前沿性、社会热点性问题,精心设计沙龙的研讨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研讨,提出可供参考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沙龙的组织形式,求新求变,做实做强,切实增强沙龙的凝聚力,扩大沙龙的影响力。全年拟组织5至6次活动。
     (5)围绕宪法实施30周年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专题研讨活动。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的沟通与联系,抓住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的契机,就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问题组织深入研讨;加强公、检、法、司等政法实务部门的合作,根据政法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开展符合政法一线实际需要、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研讨活动,更好地推动政法文化建设。
       二、着力加强法学研究阵地建设
     (6)推进《东方法学》争创核心期刊。按照《争创核心期刊工作推进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刊物的策划能力,及时组织学者对社会热点、学科前沿问题进行专题研讨;进一步加强与学界的联系,积极向名家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约稿,不断提高稿件的质量和引用率;进一步发挥特约编辑的作用,扩大稿件来源和杂志影响;进一步规范编辑部的编辑流程,使杂志的稿件更规范,推动《东方法学》在2013年成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简称CSSCI),至少进入CSSCI扩展版。
      (7)进一步办好《上海法学研究》。继续发挥好编委会的作用,认真做好改版工作,不断提高办刊质量,服务上海法治实践,力求全面反映学会和上海法学法律界学术活动的情况,充分发挥好会刊的作用。
      (8)进一步加强学会网站建设。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安排,积极探索与上海政法综治网开展合作的有关模式,集中力量完成学会网站的升级改版,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强化对会员的服务功能,使之成为展示学会工作和上海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
      (9)继续加强《上海法学文库》出版工作。坚持不求数量、确保质量的原则,实施以优取胜、以质取胜的战略,既关注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也重视实证性研究成果,重点资助出版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著作,努力使《上海法学文库》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精品文库。同时,加快《上海法学文库》出版流程,力争当年申请当年出书。
      (10)进一步提升《法讯》层次和质量。继续坚持“新、准、实”的编辑方针,强化《法讯》作为“内参”的性质和定位,完善稿件推荐、审阅、编发流程和机制,拓宽《法讯》报送渠道和范围,力求使《法讯》更多地进入决策层,引起领导重视。
        三、完善加强研究会组织和会员队伍规范化建设
      (11)完善“第五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标准和程序。在总结历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经验的基础上,规范评选活动,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评选,积极探索科学、动态的法学、法律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评选活动的激励、导向和凝聚作用,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法学研究出成果、出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学研究队伍。
      (12)健全规范研究会的组织建设和学术研究活动。建立研究会工作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与各研究会的联系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各研究会的工作动态,指导各研究会适时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促进法学理论研究繁荣发展;按照研究会管理办法,以优秀研究会评选为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研究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健全研究会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半年一次的研究会会长、秘书长工作例会制度。
      (13)积极探索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发展工作,力争全年发展个人会员300名,团体会员1-2名;不断创新会员服务模式,完善“会员沙龙”平台,探索“会员实习基地”,充实“会员之家”;健全会员联络员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例会;加强对会员数据库的动态管理,开通会员网络服务平台,更新《上海市法学专家联系册》。
      (14)继续推动区县法学会建设工作。加强对浦东新区法学会的工作指导,使浦东新区法学会的工作能更好地服务“法治浦东”建设。同时,选择法学人才集中,法学研究资源丰富的区,争取推动再成立1个区级法学会。
        四、切实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5)继续完善“上海法学讲坛”。积极创新举办形式,加强与法学院校、法律实务部门以及其他学术团体的合作力度,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家来沪开讲,以满足广大会员日益增长的学习的需求,切实做好讲坛成果的积累和转化工作,收集讲坛宣讲内容,适时做好《上海法学讲坛名家讲演实录(第一期)》的出版工作。
      (16)推动“双百”活动深入开展。按照中国法学会推进“双百”活动常态化的要求,抓住迎接党的十八大、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等契机,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实施选准主题,以“双百”活动为平台,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双百”活动的品牌效应,传播法治文化,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向高校、医院、社区等延伸,着力增强宣讲的实效性、针对性和感染力。
      (17)与法治天地频道合作创办法制宣传电视栏目。加强与法治天地频道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和工作模式,每月1到2次邀请法学、法律界知名专家学者围绕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议论的热点、疑点,参与热点节目的访谈。
        五、注重实效开展法学交流与合作
      (18)深化对外法学交流与合作。根据市委政法委和市外事办公室对政法系统外事工作的总体要求,适时做好法学对外交流工作。选好交流主题,提高交流质量,强化交流效果,巩固深化与国外法学法律组织的合作基础。全年拟组织出访团组5批。
      (19)巩固发展与港澳台法学、法律界的交流成果。发挥民间交流的独特优势,加强涉台法学研究和交流合作。上半年,适时组团赴台湾参加第十二届“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20)继续加强与全国各省市区的法学交流。年内,分3批组团赴兄弟省市区法学会考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区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经验。
六、继续加强学会机关自身建设
      (21)认真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政法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自觉践行,真正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22)贯彻执行市委政法委61号文件,抓好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工作规则、岗位责任制度,尤其在法学研究、党建工作、干部管理、文件管理、会务管理、外事管理、保密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工资福利等10个方面积极探索,求真务实,努力推动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23)积极推进机关的人才培育工作。切实落实以党建带队建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学会机关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招录、交流等方式,不断优化学会机关人员结构,配齐、配强机关干部队伍;以强素质和增活力为重点,加强“四型”(学习、创新、服务、勤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学会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上海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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