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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学会2012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2-03-01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陕西省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围绕建设法治陕西,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实现在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上有新进展,在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上有新突破,在法制宣传教育上有新成效,在对外法学交流上有新拓展,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省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引领法学研究正确方向
      (1)组织广大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及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法学会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2)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双百”活动,举办论坛,对外交流等手段,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
     (3)始终坚持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刻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的重大意义,增进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坚决抵制        西方政治制度、司法制度和价值观念的渗透和影响。
       二、围绕全党工作大局,推进法学理论研究繁荣发展
      (4)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重点就诚信体系建设和建设陕西文化强省的法制保障问题进行研究。
      (5)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题和主线,重点就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机制问题进行研究。
      (6)围绕保稳定、促和谐、惠民生,重点就加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体系问题进行研究。
      (7)围绕“法治陕西”建设,重点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
      (8)围绕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重点就宪法实施过程中的成绩、经验、问题及强化宪法实施进行研究。
      (9)加强与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系,组织有关法学专家参与立法和规章的研讨论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10)组织各研究会、团体会员单位申报国家和省部级有关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方面的课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政策依据。
      (11)围绕党委、政府和群众关注的法治热点问题,指导各市法学会,从本地实际出发,开展应用研究,发挥市级法学会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作用。
      (12)完善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及时向领导机关建议,使更多的研究成果应用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实践中。
      (13)加强研究会建设,提高研究会组织法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有重点地组建新的、有影响的学科研究会和专业研究会,发挥研究会在繁荣法学研究方面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
        三、完善组织体系,推动市级法学会和会员队伍建设
      (14)深入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和18号文件,督促宝鸡和渭南市尽快成立法学会组织。
      (15)组织市法学会专职干部培训,提升市级法学会干部的工作能力。
      (16)市法学会要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专职干部、有工作经费的要求,逐步加以完善,积极创造条件,把工作抓起来,活跃起来。
      (17)落实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座谈会精神,继续抓好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资料信息服务、网络服务、咨询服务等会员服务平台,建立会员广泛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全省广大会员参与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推进力。
        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
      (18)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宣传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法学会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以《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创新载体,优化平台,主动加强与各媒体的联系,努力做好新时期法学会各项宣传信息工作。
      (19)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我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学习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20)以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为契机,开展系列宣传和纪念活动。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老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
      (21)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深入推进活动向基层延伸。鼓励我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走出课堂,有针对性的举行法制报告会,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22)加强法学会信息平台建设,继续办好陕西法学网站、学会动态和《西部法学》刊物,使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唱响主旋律的舆论阵地,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主动加强联系,拓展法学交流渠道
      (23)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全国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同中国法学会外联部和省外办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对外法学交流。
      (24)组织我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访问台港澳法学界、法律界,深化交流与合作。
        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争先进位
      (25)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的安排,在法学会机关大力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强素质、增活力、爱本职为重点,不断加强学会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
      (26)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勤奋型”机关,努力跨入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行列。

(山西省法学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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