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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法学会2012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2-02-24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1月6日青海省法学会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法学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国法学会、青海省政法工作等会议精神为指导,团结带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以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为主线,以建立健全组织体系为保障,以解放思想和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为依托,着力服务科学发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服务改善民生、服务法治实践,服务和谐稳定,努力开创全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为“十二五”全省经济社会和政法综治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推动青海省法学研究工作科学发展
        组织青海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的“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契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以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新的起点,认真组织机关干部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深化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切实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使命感、责任感。以中央、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为指导,扩展工作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夯实做好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以筹备和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为契机,着力总结宣传青海省法学研究成就,谋划未来发展思路
        2012年8月,青海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青海省法学会将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组成新一届法学会领导机构。因此,要研究总结和回顾5年来我省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成就及法学会工作成果,谋划未来繁荣法学研究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开创我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三、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动力,着力推动青海省法学研究繁荣发展
        法学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青海省法学会要紧紧围绕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题,注重法学研究重大项目和课题的调研,注重研究影响全省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重大法治问题,加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及时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青海“四个发展”献计献策。
     (一)以服务大局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法学理论研究水平。一是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题深入开展法学研究。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循环经济、生态保护、资源利用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东部城市群建设、民族地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等为重点,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学研究,为青海“四个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二是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开展法学研究。以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主线,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基层平安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舆情民意与司法公正、大调解体系建设、涉诉设法信访、医药食品安全、预防和减少犯罪等法律问题展开研究,为青海省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法律对策与建议。三是围绕中国法学会确定的《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开展法学研究。结合青海实际,利用省政府出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方案》的有利机遇,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执法规范化与信息公开、重大社会事件责任追究、基层民主管理形式创新等法律问题开展法学研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二)以建立健全成果推介、转化、激励机制为基础,进一步提高法学研究的积极性。一是完善课题研究机制。完善课题申报、立项、中期督导和结项制度,着力规范课题研究流程。抓好重点课题特别是资助类课题的检查、督促,确保课题进度和成果质量,着力推出研究精品。二是完善学术研讨机制。以完善学术研讨活动为创新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内驱动力,不断加强调查研究,精心选定主题,进一步提高青海省法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三是完善合作研究机制。建立和完善与青海省直政法部门、法律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研究机制,采取研讨会、报告会、座谈会、法制辅导、专题调研、合办栏目等有效手段,着力健全工作协调、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机制,提高合作效率,实现成果互享、互利共赢。四是完善成果转化机制。继续组织专家参与地方立方论证,促进青海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拓宽成果转化应用渠道,充分发挥《法治要报》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优秀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及时将重大的学术成果和重要的法律对策、建议报送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争取使更多高质量的法学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等法律实践活动。五是完善成果评价奖励机制。有计划的开展评优活动,主动推荐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组织开展两年一次的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鼓励理论创新,激发研究热情。
        四、以创新机制、拓宽渠道为出发点,着力加强宣传信息工作力度和理论阵地建设
以《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召开和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为契机,以“双百”法治宣讲和法学理论研讨等多种学术活动为载休,积极开展法治讲座和理论研讨等活动,努力做好我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各项宣传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双百”活动常态化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推进活动向基层延伸。二是继续参与社科普及活动。按照省社科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广场咨询、发放法律读物、开展法治讲座,努力为“六五”普法营造良好氛围。三是继续办好“青海法学网”,抓好《青海法学》、《法学研究动态》及《西海法学论丛》的编辑发行工作,发挥好理论宣传阵地作用,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法学研究方向。四是继续加强与省内外新闻媒体的协作交流,及时宣传报道青海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力。
        五、以拓展对外法学交流为主线,着力扩大对外法学交流空间
以中国法学会全国第二届外事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拓展对外法学交流活动,推动合作交流取得新成果。一是继续拓宽对外交流渠道,积极主动争取中国法学会及省外事办的支持,组织会员赴境外、省外开展法学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二是继续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举办的论坛、研讨等活动和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力争取得好成绩。三是继续深化与兄弟省市法学会的合作与交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有效途径,拓宽视野,借鉴经验,共同促进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
        六、以队伍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抓好机关党建和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理事会议事规则》、《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工作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二是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践诺党员承诺书,推动工作落实,着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三是继续做好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会员发展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法学会的联系面和覆盖面,完善联络组和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努力增强法学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青海省法学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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