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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成立

时间:2023-04-28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敖婷婷

 

4月22日上午,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以下简称“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研讨会在华南农业大学红满堂报告厅举办,省法学会副会长邓远强,华南农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蒋育燕出席大会并致辞,华南农业大学科学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处处长黄亚月主持开幕式。省法学会、省委政法委、省农业农村厅、华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人文与法学学院、各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研究会理事候选人等共11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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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省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在我校举行成立大会,对我校而言意义深远,我们倍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蒋育燕在致辞中首先感谢省法学会对华南农业大学的厚爱和信任,对各位与会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广东乡村振兴法治研究需要更多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华南农业大学愿意一如既往地为社会贡献智力支持和技术资源,成为研究会的坚实后盾,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贡献智慧。

邓远强对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了重要部署,这为研究会的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接下来,研究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乡村振兴法治大局;要抓住重大历史机遇,提高涉农法学研究会力量的担当作为;要推动多元多方合作,提升研究会发展水平。

大会第二阶段进行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郑佳娜主持选举仪式。会上,邓远强宣读了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成立批复文件。会议举行了研究会揭牌仪式,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和领导班子,蒋育燕当选研究会第一届会长。

在当选会长的讲话中,蒋育燕对省法学会、研究会理事会的信任表示感谢。他表示,将不负重托、认真履职,带领研究会全体成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乡村振兴法治理论研究中产出新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广东省乡村振兴法治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乡村振兴法治实践中作出新贡献;坚持服务党委政府、服务“三农”工作、服务会员,持续推动研究会在多元合作中迈上新台阶。

大会第三阶段召开了研究会首届学术研讨会,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鲁晓明主持。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云山领军学者首席专家陈小君以“乡村振兴领域农村‘三块地’制度改革法治思考”为题进行发言,介绍了深化农地制度联动改革的时代意涵,解读了农地联动改革实践的法制效果,并指明了深化农地制度联动改革的法治路向,其中,着重强调了要启动农地联动机制,强化法律治理架构。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经济功能区立法研究中心主任丛中笑的发言主题是“共同富裕目标下经济法的回应或保障”,她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加快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发展、产业融合发展、第三次分配创新发展等方面经济立法,着力破解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实现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吴育珊作了“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统筹广东乡村全面振兴”的主题发言,她指出,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广东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民主为根本,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先导,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统筹推进广东乡村全面振兴。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授、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权典作“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之法治保障”主题发言,他以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范畴与法治意义为切入点,介绍了广东城乡二元结构基本状况以及如何协调乡村振兴与城镇化的关系,并从广东省基础调研的立法启示、立法创制的主要内容以及立法创制应当处理好的重要关系,重点阐述了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立法创制保障策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黄俊辉,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授欧仁山,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教授杜茎深分别进行点评。

会议闭幕式由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授江保国主持,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张丽娥宣读了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优秀论文获奖名单。广州商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赵家琪作学术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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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合影

(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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