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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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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法学会2009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0-05-20   来源:甘肃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09年的工作回顾

  一年来,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精心指导下,在省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广大会员,抓住机遇,锐意进取,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活跃法学交流,重视法制宣传和教育,加强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建设,完善机制,理顺关系,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较好地履行了“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

  一、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党中央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分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国法学会要求和省委政法委的安排,省法学会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省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推动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省法学会向各市州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发出通知,要求广大会员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去,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用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了增强学习实践效果,省法学会专门召开有省直政法部门有关领导、专业研究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共商我省法学会长远建设和发展;向省直政法部门、省内大专院校、各市州法学会、专业研究会发出《征求意见函》广泛征询意见,先后三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学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力求找准问题的切入点;扎扎实实抓好学习培训、深入调研、解放思想、讨论交流、对照检查五个环节,防止走过场。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找准了问题、分析了原因,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沟通了思想、增强了民主,振奋了精神,使广大会员深刻认识到科学发展观不仅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要坚持和贯彻的重要指导思想,同时也是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的重要指导思想。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始终保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才能正确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种种现实问题。只有把科学发展观贯穿法学研究的全过程,贯穿于组织和开展法学研究的各个方面,落实到研究课题的确定、成果的评价等环节,才能多出高水平、高质量、有创见的研究成果,为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大局提供法学理论支撑。法学会只有自觉服务科学发展,树立大局意识,发挥自身优势,才能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省法学会机关全体党员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每一位党员都认真作了读书笔记,字数达2万字以上,写出了数篇心得体会,在机关学习会上进行了交流。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活动

  一年来,省法学会通过举办报告会、组织讲师团等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和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走向社会、走进机关,深入基层单位、学校、乡村和社区开展法治宣传,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解答干部和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把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常态化、制度化。2009年,甘肃省法学会对全省2009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双百”活动进行了统一安排。全省各级法学会在各级党委政法委领导下成立了 “双百”活动组委会,建立健全了领导组织机构。省“双百”活动组委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法治建设情况,征询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了甘肃省2009年“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的专题。从2009年7月至8月,历时一个月举办了8场报告会。有近3000名干部参加了辅导学习,受到广大干部的欢迎。在兰州举办的报告会,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周旺生教授作了题为“目前中国法治的基本态势”的辅导报告,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百余人参加了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陆浩同志主持报告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双百”活动获得了圆满成功,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二是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 “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百城千校志愿者普法活动、让法律走进校园(社区)图片巡回展活动、青少年法律宣讲活动和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2009年,先后举办普法讲座400多场次,全省有4000余所中小学校,约100万学生参加了活动。组织制作“为了明天——让法律走进校园(社区)”普法图版5000套,发至全省4000余所中小学校和社区、街道进行展出。举行了5个场次的大型普法活动,散发宣传材料5万多份。开展了8个较大规模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加人数达10万余人。邀请10名法学专家,组成6个普法志愿者讲师团,动员2340名志愿者组成22支法律政策宣传队,深入全省各市州县区市的中小学校和社区进行了普法宣传。全省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中心、警示教育基地、模拟法庭、家长学校等法制教育阵地470多个。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等12家单位开展了“为了明天——甘肃百万未成年人网络文明工程”活动,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参加全国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甘肃省通渭县第一中学荣获全国“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法律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获此殊荣的全国有10名),甘肃省张掖市张掖中学学生王海晶荣获全国中学组个人一等奖(获此殊荣的全国有10名)。通过用普法宣传、维权讲座、模拟法庭、主题团课、专题演讲、图片展览、歌咏比赛、文艺演出、主题班会、现身说法、宣传板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了广大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了广大青少年更好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推动了全省中小学校的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中国法学会以通报的形式向全国转发了我省的经验和做法,省委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

  三是自觉为大局服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为了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活动在我省常态化实施,省法学会力求准确把握“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方面的辩证统一关系,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状况,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数十个法治宣讲题目,认真作了准备工作。多次邀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为省直政法各部门、机关处级以上干部进行法治宣讲。根据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内有关县区市、有关单位、学校的要求,组织省内法学专家、学者作法治宣讲报告。结合“五五”普法,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了省内一些单位、厂矿企业和学校组织的法治宣讲活动,促进了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紧紧围绕省委和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学研究,取得了成效

  一年来,省法学会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从我省实际出发,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对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法治理论问题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认真探索,尤其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系列研究,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成果。

  一是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法学研究。2009年,省法学会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重加强了对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了对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了对如何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相关问题的研究,加强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有序竞争、相互促进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了对依法促进社会管理问题的研究。这些研究成果针对性强,应用度高,从法学理论上应对和回答了这些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做好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一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共申报省部级课题216项,被确定立项的有101项,其中被确定为重点研究课题的18项。此外,各专业研究会、团体会员单位和有关院校,争取到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法学研究课题8个,争取到省部委的法学研究课题28个。通过组织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使我省法学界、法律界及时掌握了国内外法学研究的趋势和动态,了解了当前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难点、焦点和热点问题,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了法学研究信息,为提高我省法学研究水平拓宽了信息渠道。

  四、积极搭建平台,为拓展学术交流营造法学研究良好氛围

  两年来,为了调动全省广大会员参与法学研究的积极性,搭建起了学术交流平台,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组织广大会员学习深造,学习新经验、不断开阔视野,给广大会员创造了条件。

  一是编辑出版发行《法律与社会》刊物和编发有关内部参考资料。一年来,省法学会共编发6期《法律与社会》,发表论文160余篇,近100余万字。《法律与社会》刊物与全国百余个法学、法律类的期刊和法制报建立了互相交流、共同促进的良好关系。编发22期《甘肃法学研究动态》,为省上领导和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及时传递了国内新的法学研究动态信息。兰州、张掖、武威、酒泉市法学会和甘肃兰州铁路法学会都办有反映各自法学会活动和工作动态的会刊;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和监狱法学研究会也结合自身特点,创办了信息互通、内部交流的刊物。

  二是积极与国内和省内有关出版社联系,公开出版论文集。2009年,编辑、公开出版了105万字《甘肃省第一届法治论坛论文集》和《2008—2009年甘肃省法学优秀论文选》。论文公开出版和发行,得到了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积极参与和认可。

  三是积极开展“甘肃省法学优秀成果奖”和法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一年来,我省法学论文获奖取得丰硕成果。先后选送28篇论文参加第四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新疆“西域法治论坛”、“中原涉法涉诉有关法律研讨会”、有20篇论文获奖,省法学会还率团参加了这些论坛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此外,省法学会对2008—2009年度我省广大会员在社会公开报刊上发表的论文进行了评选,有65篇论文获奖。通过组织和积极推荐、选送论文参加有关活动,不仅调动了广大会员参与开展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同时也展示了我省的法学研究人才的水平,扩大了我省法学研究成果在全国的影响。

  四是积极组织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一年来,组织会员参加了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中美法学交流活动和中国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国家法学交流活动。省法学会还分批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了中国“长三角法治论坛”、“珠三角法治论坛”、“环勃海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新疆法治论坛”以及中国法学会专业研究会举办的学术研讨会。省法学会有关研究会根据自身的特点,组织参与国内外法学学术交流活动。如行政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和有关大学法学院组织专家学者赴美国、欧洲、香港等地进行讲学。兰州商学院法学院和民商法学研究会承办了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年会和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同时,省法学会组织市州法学会领导赴南方苏、浙、粤、琼等省法学会进行了学习考察,带回了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一年来,省法学会还圆满完成了中国法学会领导和浙江、湖北、广东、广西、上海、北京、武汉、杭州等省区市和副省级大城市的法学会同仁来我省交流考察的任务。

  五是继第三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取得成功经验之后,省法学会经过认真准备,举办了甘肃省第一届法治论坛。这次论坛活动收到参评论文348篇,经专家评审,有68篇论文获奖。创办自己的法治论坛,为我省广大会员相互交流、研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12月11日上午,我们 举行了甘肃省第一届法治论坛。本届论坛安排了半天大会交流时间,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杨景海同志向大会致辞。论坛会上,白银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贾承世等7名作者的论文在大会上作了激情发言,我省两名知名法学专家刘志坚和李功国同志作了精彩点评。本届论坛完成了预定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这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为我省今后举办全省性法治论坛,作了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为我省开展法学交流提供更大的平台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本届论坛紧紧抓住“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领域中的立法、执法、懂法、守法等问题,立足学术前沿,致力学术创新,产生了一批与我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紧密相关,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法学科研成果,提出了一系列有理论、有实践、有见解的创新性理论主张和应对措施。这些成果为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繁荣我省法学研究,进一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五、服务“三农”建设,编辑出版《农家书屋文库•法律系列》丛书

  为了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我省率先在全国推出了编辑出版发行《农家书屋文库》大型丛书工程。这是我省社会科学理论界面向全省广大农村,服务“三农”的一项重大惠农惠民工程。省法学会承担了组织《农家书屋文库•法律系列》丛书的编写任务。从2008年3月开始,省法学会成立了丛书编委会和课题组,认真策划、组织和协调,联系省人大、省政府、政法部门、各大专院校百余名作者,通过反复讨论、修改、拟定了丛书百部书稿约1500万字。目前《农家书屋文库•法律系列》已有60本丛书近千万字已正式出版发行。这套丛书,省上有关部门已审核批准立项为省部级课题。

  在《农家书屋文库•法律系列》大型丛书出版发行之际,中国法学会专门发来贺信祝贺。原国务院副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同志发来贺信祝贺。

  六、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

  两年来,省法学会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5号和18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做好市州法学会换届工作的安排意见》(省委政法[2007]42号)文件,积极推动市州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完成换届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充分肯定。

  一是省法学会对全省14个市州和所属各专业研究会、甘肃兰州铁路、甘肃矿区的法学会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督促完成换届。目前,兰州、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庆阳、天水、定西市和甘肃兰州铁路完成了法学会换届工作;甘肃矿区和甘南州新成立了法学会。完成换届的市州法学会按照中央政法委文件精神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基本理顺了领导管理体制,由党委政法委代管,法学会会长由政法委书记或市政府主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州政法委把法学会工作列入了政法委的重要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筹划,定期进行检查,并吸纳法学会领导参加政法委的工作会议。省法学会积极整合所属各研究会,完成了行政法学和民商法学研究会的换届工作,成立了新的法学专业研究会。目前,省法学会所属专业研究会已有12个。完成换届工作的市州法学会,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发挥各自优势,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活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成绩。

  二是加强法学会队伍建设。一年来,省法学会下大气力对会员队伍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登记,并将会员的信息录入电脑管理系统。省法学会在原有2230余名个人会员和32个团体会员单位的基础上,督促各市州法学会完成换届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会员队伍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目前,通过市州法学会换届工作的逐步完成,省法学会会员队伍得到了壮大,团体会员单位已有近百个,个人会员已达8000余名。市州法学会充实并建立健全了法学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法学专家学者与法律实务部门骨干的信息资料库,重视对会员的服务工作,向会员免费赠送内部刊物,对会员实行优先选择研究课题制度,积极组织会员参加有关研究会组织举办的学术研讨活动,使会员队伍的发展、管理、服务工作上了新台阶。

  三是全省各级法学会机关的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按照中央政法委5号、18号文件精神和中国法学会要求,省法学会已经理顺了管理体制,省委已批复省法学会成立党组。省法学会经费列入了省级财政预算,并得到了省级政法专项资金支持。省法学会机关设立了内设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机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各市州法学会在市州党委领导下,配备了专职秘书长,增加了编制,工作经费有了保障。按照中央政法委5号、18号文件要求,各市州法学会正在积极筹备法学会机关秘书处;兰州市法学会按照规定正在做建立党组的准备。

  一年来,省法学会在省委领导下,推动我省法学研究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法学会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在纪念中国法学会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中,我省法学会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先进集体,荣获“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兰州市法学会秘书长孙晓勇同志和酒泉市法学会秘书长方学辉同志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先进个人,荣获“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个成绩和局面来之不易,是省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各市州法学会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是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法学会工作,必须始终高举旗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必须始终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把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放到为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大发展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努力承担起繁荣我省法学研究事业,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历史责任;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动我省的法学理论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活动方式创新,以创新的精神促进我省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和法学会工作的开拓前进;必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抓住机遇、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全省各级法学会要再接再厉,继续奋进,进一步明确法学会“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定位,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我省法学会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省法学研究事业发展和法学会的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在服务省委和省政府中心工作,为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保障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突出表现在:虽然我们推出了一批研究成果,但真正能够进入决策层并产生重大影响的还不多,成果转化机制还有待健全和完善;虽然我们与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了合作研究意向,但后续工作还需要跟进,整体合力的优势尚未显现出来;虽然我们大力推进了市州法学会建设,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应当在加强和推进市州法学会建设方面更要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去对待,努力加以改进。

  2010年的工作安排

  2010年,省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着力推进法学研究机制的创新,着力推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着力加强市州法学会和各专业研究会的建设,着力加强会员队伍的建设,为维护我省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发展,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在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省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

  2010年,法学会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全省广大会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法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学会的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工作越来越多,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必须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学习,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法治实践和法学研究方向,深刻领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要在指导实践上狠下功夫,紧密联系法学会工作实际,查找差距,进一步明确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本领,要积极探索加强改进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学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新任务,提出新举措。加强法学会队伍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二、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

  2010年,全省各级法学会要紧紧围绕省委就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和“五个大幅度提升”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把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对全省全局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问题,作为法学研究的重点。

  一是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和法治的研究,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指导我省的法治实践。

  二是要加强对省委提出的“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决策的研究,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理论支撑。

  三是要加强对新形势下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实践中的问题研究,为建设法治政府献计献策。

  四是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法律问题的研究,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提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长治久安的法律对策。

  五是要结合我省多民族特点,加强民族地方有关自治法律问题的研究,维护各民族大团结和民族地方的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引领和推进民族地方政治文明和民族文化的发展。

  省法学会所属各专业研究会、各市州法学会要从实际出发,确定研究课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重大课题要实施联合攻关。要加强同党委、人大、政府和法律实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倡导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间的联合研究,倡导各研究会之间、各法学会之间的互相联合与合作研究,倡导多学科的比较研究和综合研究,形成合力,争取获得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010年,省法学会要继续做好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参加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社科类的研究课题招标活动,争取更多课题立项,并拿到更多的研究课题。组织开展好我省法学优秀论文的评选活动,推荐选送一批高质量、高水平、有创新的论文参加全国和有关部委组织的法学学术交流活动,参加第五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活动,参加全国其他区域的法治论坛活动。

  三、积极推动法学研究机制的创新建设,促进我省法学会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2010年,各级法学会要认真探索法学研究的新途径,在创新和完善法学研究的机制和加强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为推动我省法学研究上一个新台阶做出成绩。

  要建立和完善法学研究课题管理机制。进一步探索科学的法学研究课题选择、课题立项、课题管理运行机制,积极组织省部级以上的课题申报工作。各专业研究会、团体会员单位要建立完善课题研究的报告备案制度。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省法学会要有选择地选定我省法学研究的重点课题和一般性课题,报告省委、省政府,努力争取课题立项,争取课题研究经费;建立并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充分发挥法学会在法学研究方面的引领、导向作用。

  要建立和完善法学学术活动机制。省法学会要逐步建立起学术年会制度,各专业研究会要积极开展学术活动,要对学术活动的组织、筹办,学术主题的确定,论文的征集,学术成果的应用与转化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使学术活动充满活力。

  要建立和完善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机制。法学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转化,主要体现在适用于党委、政府的决策,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实践以及法学多学科发展等方面,这既是法学研究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法学研究成果质量的重要标准。我们要拓宽法学优秀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转化渠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成果进入领导决策层,及时用于立法、司法、执法和普法等法律实践。

  要建立和完善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参与的机制。全省各级法学会要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人才资料库”,有针对性地组织会员参加学术研讨、学术征文、法学交流等活动,吸引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参与法学研究活动。

  要建立和完善激励表彰机制。省法学会要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开展的“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继续完善和深入开展“甘肃省法学优秀成果奖”和两年一度法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为更多的法学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四、积极参与并组织法治宣传和普法活动,拓展和扩大法学会的内外交流

  组织法学专家学者深入政法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和重点工矿企业进行宣传,为加快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做出贡献。

  一是认真组织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2010年,中国法学会拟派“双百”活动宣讲团在我省宣讲12个场次。省法学会结合我省实际,选好宣讲题目,安排好宣讲场次。各有关市州“双百”活动组委会和法学会要配合省法学会做好这项活动的准备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省法学会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在中国法学会和省外事办的支持下,组织参加国际性法学交流活动,参加国内大型学术研讨活动。市州法学会要组织会员考察、学习活动,加强横向交流。

  三是继续办好《法律与社会》、《甘肃法学研究动态》,编辑工作,出版法学优秀论文丛书。要增强精品意识,加强重点选题的策划,努力提高编辑水平和办刊质量。

  五、积极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和18号文件精神,加强法学会建设

  一是尽快完成市州法学会换届工作。目前,全省还有平凉、白银市和临夏州的法学会未完成换届,陇南市没有成立法学会。因此,没有完成换届的市州法学会,要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做好市州法学会换届工作的安排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换届;没有成立法学会的市州要尽快成立。已经成立的要理顺关系,市州法学会要重视自身建设,完善基础性工作,围绕市州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应用性法学研究。2010年,省法学会将在适当时机召开加强市州法学会建设工作座谈会。

  二是不断完善专业研究会组织体系。专业研究会承担着繁荣法学研究的根本职能和重要任务。要认真清理整合和恢复原有专业研究会的建制,积极稳妥地发展新的专业研究会。通过努力,逐步建立起我省多学科、多层次、有依托的研究会组织体系;要加强专业研究会制度建设,制定管理规则,加强学术指导,规范学术年会制度,开展学术交流,培养学科研究带头人,不断发展壮大研究力量。

  根据中央政法委要求,按照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要积极主动与民政部门联系协商,制定并拿出一套科学管理我省涉法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管理办法来,真正担负起法学会的管理职责。

  三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要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的原则,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要强化对会员的服务,建立广泛的会员参与机制,通过加强培训和举办各种活动,把会员组织起来。要健全联络组和联络员制度。根据中国法学会要求2010年要统一更新中国法学会会员证,通过换证规范会员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2010年,各级法学会要按照中央政法委5号和18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建设。市州法学会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秘书处,配备主持法学会机关日常工作的专职秘书长。各级法学会要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困难、积极进取、求真务实、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

  五是统一使用中国法学会章程,统一会员称谓。根据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从现在起全国地方各级法学会都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要统一使用中国法学会新章程,统一会员称谓。因此,从2010年起,甘肃省法学会章程自然废止,各市州法学会的章程同样废止,统一使用中国法学会新章程,依据中国法学会新章程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全省8000多名法学会会员统称中国法学会会员。

  2010年,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将届满。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明年省法学会要换届。要认真总结六届理事会的工作和经验,做好换届准备工作,为开好甘肃省法学会第七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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