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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法学会2010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0-05-04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0年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全面加强法学研究队伍建设和法学会自身建设,着力突出法学研究重点项目的调研和攻关,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治实践,为全省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法学研究、法学会工作的有效途径,将着力点放在加强对法学研究正确政治方向的引领上,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引导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巩固、创新、发展原则,鼓励并倡导法学法律工作者发扬学术民主,增强理论勇气,大胆发表创见,始终把握正确的研究方向。抓好法学研究队伍和法学会机关干部的培训,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各类政治、业务培训,确保正确方向,提高研究水平。

  二、以服务大局为重点,不断提高法学理论研究水平

  一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和任务,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主攻方向,从理论支持和法学保障的角度确定立项研究课题,并认真组织实施。着力围绕推动青海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等相关法律问题开展法学研究,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重点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法学研究,为解决政法工作中影响经济协调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建言献策。二是加大对立项研究课题的检查督导力度。在总结历年经验的基础上,组成督导组,进一步加大对立项课题特别是选题较好、预计社会价值较大的重点资助类课题的中期检查督导力度,采取不定期地对课题的调研、资料收集、撰写等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等措施,推进工作落实,确保立项课题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建议。三是优化课题结项奖励机制。除对纳入省法学会年度立项的课题提供一定的研究经费外,对经学术委员会评审结项评定为优秀等级的研究成果,再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激发广大会员特别是中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研究热情。四是建立健全合作研究机制。进一步加强区域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探索各学会、协会与省法学会之间新的合作机制。强化同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实务部门和法学法律院校、科研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协作机制,形成繁荣法学研究的合力。加强同省内、外有关部门的合作,适时召开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理论研讨会,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五是继续办好《青海法学网》、《青海法学》、《法治要报》,做好编辑、审读和发行工作,不断提升办刊(网)质量,为会员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及时、准确地提供法学法律信息和法学研究动态。六是适时召开省法学会理事会,全面总结换届以来的法学会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增补理事和特邀研究员,推动法学会工作继续向前发展。七是积极参与立法咨询、论证工作,为提高我省立法质量建言献策。

  三、以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和法制宣传为载体,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

  一是组织广大会员开展理论研究,积极参加区域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力争在第五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上再创佳绩。二是加强与兄弟省区市法学会的联系和交往,组织会员单位、会员到先进省市学习经验,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三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配合参与承办由省社科联组织的第三届“社科普及周”系列活动,继续组织实施“爱祖国、学法律、促和谐”青少年普法活动,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四是按照“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常态化和《青海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落实好我省“双百”组委会在海东、玉树、海北等地的宣讲活动,推进“双百”宣讲活动向基层延伸,为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贡献力量。五是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协作,及时报道我省法学研究动态和信息,不断扩大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力。

  四、以贯彻中政委18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建立健全法学会组织体系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政委18号文件精神,以实施中国法学会新《章程》为契机,积极向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反映省法学会和州市地法学会建设情况,完善省法学会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积极协调和推动我省具备条件的州市地成立法学会。

  五、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不断提高服务会员的质量

  一是按照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要求,制定《青海省法学会贯彻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会员入会、转会、退会程序,完成我省中国法学会会员证换发工作,强化会员管理。二是进一步做好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发展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学会的联系面和覆盖面。三是健全会员联络组和联络组负责人制度,适时召开联络组负责人会议,听取工作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会员的质量。四是继续为会员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积极探索便捷、开放式的研讨交流、论文征集、专业联谊等活动方式,调动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完善会员参与机制。

  六、以转变作风为抓手,切实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不断增强法学会机关贯彻中央、省委和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坚定性、自觉性,始终保持和发扬事在人为、争先创优的进取精神。二是加强工作能力建设。适应新要求,树立高标准,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解决新问题和创新实践的能力,做到服务发展出实招,真抓实干见成效。三是加强“四型”机关建设。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勤奋型”机关为目标,切实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在精神状态、思想作风、指导工作、服务质量和破解难题、抓好落实上下功夫,真正将法学会机关建成政治强、状态好、作风正、效率高的团队,建成凝聚法学法律工作者创新求进、团结友爱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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