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3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编辑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发言材料】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万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检察官,论坛组委会副主席
尊敬的王晨副委员长,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代表中国检察机关出席中国法治国际论坛。今天,来自世界各地的法学家们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探讨“一带一路”国际经贸规则的创新与完善,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建言献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带一路”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准确判断国际形势新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八年来,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热情参与,已经成为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和最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为世界各国带来巨大机遇和红利,也让参与共建国家人民有了越来越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法治是重要保障,司法的作用不可或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诚信包容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中担负着重要职责。
近年来,中国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主动将检察工作放到“一带一路”大局中谋划推动,努力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犯罪、网络犯罪、毒品犯罪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努力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推进企业合规制度建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对涉“一带一路”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司法工作质效。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守护“一带一路”的“蓝天、碧水、净土”。重视国际交流和司法合作,依法办理涉外案件,规范境外取证程序,发布刑事司法协助典型案例,运用国际规则服务企业“走出去”。依托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等多个多边合作交流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培训,形成打击犯罪的国际共识。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平发展进步力量不断增长。中国检察机关将始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坚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紧紧围绕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履行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保护等职能,构建功能多元、方式多元、效果多元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新格局。一是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办案方式方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妥善处理当事人诉求,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二是充分运用检察国际合作机制平台,加强与沿线各国检察机关、执法司法部门的交流与沟通,深化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方式,依法惩治跨国(境)犯罪,共同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向纵深发展。三是牢固树立战略思维、全球思维、创新思维,加强“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省份和节点城市检察机关的跨区域检察合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模式,形成合力,增强服务保障效果。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中国检察机关愿同各方一道,推动“一带一路”倡议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为推动世界法治文明繁荣发展贡献中国检察力量。为此,我愿提三点建议:一是强化司法合作,共同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更有力地维护沿线国安全稳定。二是坚持综合施策,共同研究新时期犯罪的新特点、新情况,通过签署双边或多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等,提升打击犯罪的合作效果。三是拓展国际交流,携手培养国际化司法人才,提升司法专业化水平,以更优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各国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后,预祝本届中国法治国际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