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3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编辑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发言材料】
共建“一带一路” 贡献中国司法智慧
王淑梅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一级高级法官
尊敬的王晨副委员长,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新阶段,司法的作用不可或缺。中国法院坚持多边主义,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公正高效审理涉外商事海事案件,用实际行动不断满足“一带一路”建设主体的司法需求。
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建立集中管辖制度,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中国法院建立了以“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机构、专业审判人员”为特征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格局,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近三年来,全国法院审结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海事案件131,075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审理一大批影响重大、有规则指引意义的案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涉“一带一路”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发挥司法“规则之治”作用。近年来,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案件不断增加,中国法院多份涉外商事裁判在德国、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裁判文书被联合国贸法会法规裁判库收录35份,成为丰富国际条约实践的重要来源。
发布司法解释,制定指导意见,推动涉外法律体系完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了涉扣押与拍卖船舶、审理独立保函纠纷、适用外商投资法、审理涉船员纠纷、海事诉讼管辖等司法解释,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被收录在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法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国统一的域外法查明平台,在疫情期间发布全球60多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不可抗力规则及案例的研究报告。近年来,还密集发布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司法文件,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创新涉外商事审判机制,保障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建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体系。为及时化解国际商事纠纷,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2018年6月2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西安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了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分两批聘请了来自25个国家的53位专家委员,建立了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今年7月21日,“一站式”信息化平台启动运行,为中外当事人提供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开庭等全流程线上办理。目前,国际商事法庭已经受理了19件国际商事案件,审结9件。中国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支持和监督商事仲裁工作。近三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仲裁司法审查案件66,301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高级法院仲裁报核案件606件,有效地统一了裁判尺度,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下一步,我们愿与各国法律人士携手,坚持多边主义,坚决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弘扬法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完善全球性商事法律规则。发挥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影响力,吸纳域外国际商事仲裁、调解机构进入“一站式”平台。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强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协调司法管辖权的行使;与中国法学会、科研院校建立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机制,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形成共建“一带一路”的法治合力,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中国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