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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忠梅:加强环境健康风险预防的国际法治合作共享人类健康生活

时间:2022-07-01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敖婷婷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0)发言材料】

加强环境健康风险预防的国际法治合作共享人类健康生活

吕忠梅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尊敬的王晨副委员长,

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2020年3月,联合国空气质量数据平台在对7000多个城市的实时空气污染数据研究后发现:全球每年有超过420万人的过早死亡可归因于室外空气污染。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全球空气质量数据也显示,空气污染作为一个主要的健康风险,是造成一些常见疾病的元凶。

  我们知道,可能给人类健康带来巨大风险的不仅仅是空气污染,还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造成的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更有生态环境破坏使得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不合理接触增加,可能导致病毒传播引发大规模疫情,等等。许多有识之士早就指出:健康的环境涉及到我们的饮、食和呼吸,环境问题是人类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危机,它影响着每一个地方的每一个人,所有国家的公民、政府和企业都应该尽早采取行动。

  在应对环境与健康风险过程中,法律正在以其特有的功能发挥作用。中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宗旨并建立了相关制度;环境保护立法也都将保障公众健康作为立法宗旨,在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建立了环境与健康风险调查、监测与评估制度以及生态风险与健康风险管控制度,制定《中国人群暴露参数手册》等技术指南,发布了首个地方“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环境与健康法治保障水平与能力的不断提升, “美丽中国” “健康中国”建设同步推进,人民的生命健康与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升。

  随着国际贸易不断扩大、产业链全球延伸、国际金融高度发达,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制造等都可能导致环境与健康风险在全球迁移、扩散和转移,对相关国际合作提出了更多要求。从目前的法治保障水平看,处于环境风险威胁比较大的中低收入国家,公共卫生领域和环境保护领域的法治水平及管控能力还十分有限,使得国际社会加强环境与健康风险预防的国际合作不仅迫切并重要,而且大有可为。为此,特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国际组织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环境与健康风险预防的有关国际公约、区域性公约的签署,共建环境与健康风险国际信息平台,促进国家间、地区间的国际规则尽快形成。

  二是建立公共卫生法与环境保护法的跨学科研究机制,搭建相应研究平台,发布共同研究课题并组织跨学科研究团队,促进不同国家间、不同学科领域间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非常愿意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和努力。

  三是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设立环境与健康标准委员会,推动国家间环境与健康风险预防科学研究,促进国家间环境与健康风险预防与疾病诊疗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为提升环境与健康法治保障水平与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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