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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202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公告

时间:2021-10-27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yyx

  2021年4月12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中国法学会202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截至2021年8月31日,共收到申请书617件,其中有效申请406件,211件申请因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研究成果,未能通过资格审查。2021年9月18日-10月11日,中国法学会组织71位专家在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系统中对有效申报成果进行了匿名评审。10月18日,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同志主持召开定评会。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王秀梅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张生教授全程参与和监督定评会。定评会综合分析匿名评审阶段各课题的总分排序和评审意见、成果与课题指南的契合度、成果的可转化性等因素,提出了中国法学会202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171项,其中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9项、一般课题31项、青年调研课题2项、基础研究重点激励课题2项、西部课题1项、自选课题125项。10月27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课题立项公示名单(附件1)。

  本次课题评审将政治立场正确作为首要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宽严适度原则,鼓励青年学者,强调学术规范,对存在严重学术不端的9件申请不予立项。

  具体评审工作采取了以下步骤和方法:

  1.评审专家在课题管理系统中进行双向匿名通讯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申报课题与招标的契合程度、成果的学术和社会价值、创新性、可靠性、规范性、可转化性、难易程度等。

  2.申报同一选题的全部申请作为一组,由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每组按照专家评分从高到低排序。

  3.在中国法学会分管会领导主持下召开定评会,综合专家匿名评审评分排名、评审意见和定评会专家意见,研究提出拟立项资助课题46项、自选课题125项。

  4.拟立项名单报学会党组会议审定。

  5.拟立项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课题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系统(http://210.12.173.249:8843)查询有关本人申请的专家评分和评审意见。

  拟立项课题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通过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系统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法学会202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申请人从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自选课题无需财务部门盖章),上传扫描件。填写申请书中的“表六、经费管理”,请参考《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办法》(附件2)。

  2.至少1份成果要报。成果要报每份3500左右,应选取研究成果中最有决策咨询性的部分,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或理论问题,从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角度提出对策建议,强调思想性战略性,突出问题意识,侧重对策建议,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凝练;文风朴实,语言精练。

  立项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7日-11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姚国艳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课题管理系统技术支持:13522060184

 

  附件(点击下载):

  1.中国法学会202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名单

  2.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法学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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