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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及其青年圆桌论坛顺利召开

时间:2021-07-22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7月19日至20日,由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和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联合承办的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及其青年圆桌论坛于武汉顺利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辽宁大学、河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经济学院、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法律实务部门等60余名专家学者和青年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围绕“经济法责任理论:责任形式研究”之主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深入交流与探讨。

  19日上午9时许,论坛在湖北经济学院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刘大洪教授的主持下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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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及其青年圆桌论坛开幕式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出席并致开幕辞,他指出,湖北是科教大省,也是法学资源大省、法学教育大省、法学研究大省,也是经济法重镇。湖北省法学会高度重视经济法建设发展,在各个领域研究会的引领下,全省各专家学者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疫情防控中展现了担当与作为,为中国法治发展提供湖北智慧。他强调,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经济法三十人论坛”是我国经济法学界一年一届的高端学术盛会,在引领经济法学前沿理论研究、服务国家经济法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次研讨会以经济法责任理论:责任形式研究为主题,从多角度进行探讨,这是对原有法治体系的再思考和新展望,对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新的历史起点上,他真诚希望,各位专家学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各位专家学者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主动对标“十四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围绕服务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区域发展、社会建设、安全发展等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集中力量攻关,更好发挥法治智库作用。各位专家学者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湖北发展,为湖北强化发展能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等多献良策、多出良谋。

  随后,《中国法学》副总编辑王莉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教授先后作了精彩的开幕致辞。张守文教授等7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中国法学》副总编辑莅临会议,全国各地学术大咖拨冗参会,亦充分彰显了此次研讨会是一场百家争鸣的高规格、品牌级的学术盛宴。

  开幕式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作了题为《经济法新型责任形态的理论拓掘》的基调发言。上午10时许,专家学者分别就“经济法责任形式的理论前沿”、“经济法责任形式的法理基础”、“经济法责任形式的实施机制”以及“市场规制法领域的责任形式”四个分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分议题研讨结束后,论坛进入会议总结与闭幕致辞阶段。本阶段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学平书记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肖江平进行分别进行了学术总结与闭幕致辞。

  20日上午,在武汉首创的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之青年圆桌论坛顺利召开,来自各大高校的青年学者进行了主题发言。随后,特邀嘉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湖北经济学院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大洪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并宣布会议闭幕。至此,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及其青年圆桌论坛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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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及其青年圆桌论坛合影

  (湖北省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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