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01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敖婷婷
守正创新亮点纷呈 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全国“七五”普法顺利实施完成(下)
□ “七五”普法巡礼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辽宁省在群众“家门口”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积极开展“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上海市通过持续普法,让《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深入人心,推动广大市民基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
“七五”普法期间,各地围绕宪法法律宣传、当地中心工作、法治乡村建设等目标和任务,持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辽宁省、上海市等地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形成了一批值得总结和推广的经验做法。
辽宁省:“村民评理说事点”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2020年以来,辽宁省司法厅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目标,把为群众搭建“家门口”的说事、议事、调事平台作为抓手,积极开展“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扎实推进普治并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不断深化法润村居,为全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6万余个,达标规范率100%,已实现全省行政村、社区全覆盖。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运行以来,辽宁基层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矛盾预防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上海市:普法工作助市民基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2019年7月1日施行以来,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居住区、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已达90%,广大市民已基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这一习惯的养成,离不开普法工作的助力。例如,长宁区以“法治助力新时尚”为思路,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建设“设计图”,搭建普法责任制“架构图”,绘就法治宣传“矩阵图”,形成公共法律服务“施工图”。在“四张图”的引领下,实现从“围着垃圾分类转”到“围着人心共识转”的提升转变,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落地见效。
上海通过组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一周年深度报道、依托新媒体开展立体化全方位宣传等方式,形成全面覆盖、持续不断的宣传氛围,以普法工作有力推动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
江苏省常熟市:摆脱法律文本解读单一路径依赖
借力沙家浜、虞山历史文化资源,建成沙家浜“法与生活”互动体验馆和“虞山法治之旅”,实施法治文化阵地覆盖工程;出版全国首部普法志书《常熟市普法志》,启动法治公益文创设计大赛,实施法治文化作品繁荣工程……5年来,江苏省常熟市的普法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七五”普法期间,常熟市在日常生活中着力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在法治社会实践中提升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效摆脱了法律文本解读的单一路径依赖。
建立完备的社会规则体系、完善有力的规则实施体系、构建优质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优化高效的社会秩序调整修复体系、培育全民的法治社会建设信仰体系……连续6次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的常熟市,通过持续探索基层依法治理模式,有力推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湖南省:实现普法活动与旅游发展良性互动
“七五”普法以来,湖南省创新性推出“你学法我送票·锦绣潇湘任你游”大型普法活动,截至目前,活动共送出“法治一票通”6万张,价值近亿元,吸引了北京、山东、新疆等地2500多万人参与网上学法答题活动。
通过搭建“旅游+普法”公益性活动平台,湖南实现了普法活动与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充分调动了大众的学法普法热情,吸引了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这一活动还促进了法治宣传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共赢发展,对于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学法答题送票的形式,使得文化旅游的红利普惠于民,得到全国各地网友的热烈响应与积极支持。
广东省:创新方法将宪法精神植根于青少年心底
宪法宣传教育是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青少年群体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如何做到生动鲜活,不止于形式,要系统教育;如何做到心服口服,既要贴近有亲和力,又要深刻有针对性;如何解决专业师资不足,既要有专业精干队伍,又要形成合力育人格局……“七五”普法期间,广东紧紧抓住讲什么、怎么讲、谁来讲、怎么保障等关键问题,着力打造青少年学生“宪法教育大课堂”普法品牌。
2018年起,广东省普法办、司法厅会同省教育厅、团省委启动宪法教育进校园活动,着力打造一堂令青少年学生终生难忘的宪法教育课。通过政策先行、布局试点、模式探索、全面推广,建立起“省级统一标准、地市主导落实、多方共同联动”的推进模式,搭建起“一主题、多案例、全覆盖”的布局设计,架构起针对性强、特点鲜明的青少年“宪法教育大课堂”,将宪法精神植根于青少年心底。
贵州省黔东南州:为易地扶贫搬迁提供法治保障
“七五”普法期间,贵州各地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打造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示范样本,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了让搬迁群众愿意搬、住得下、能致富,贵州省黔东南州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创新易地扶贫搬迁“四先四同双融合”机制——一方面,政策项目立项,风险评估先行;政策项目设计,合法性审查先行;政策项目实施,法律顾问先行;政策项目落实,法治宣传先行。另一方面,教育就学,法治同行;就医保障,法治同行;就业创业,法治同行;兜底保障,法治同行。
普法工作的开展,为当地搬迁群众脱贫致富、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作为贵州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黔东南州实现易地搬迁安置30.81万人口。2019年,黔东南州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成为贵州省唯一入选的城市。
海南省:以“民俗普法”新路子向群众传递法治理念
5年来,海南省积极探索普法新思路、新举措,借助地域特色文化资源,不断推进法治文化整合发展,着力构建体现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受众差异的法治文化阵地,走出一条利用特色文化开展普法教育的新路子。
创新普法载体,法治宣传融入琼剧艺术;巧借民俗文化,民歌唱法打造普法新品牌;依托传统节日,法治宣传走进千家万户……5年来,海南省依托琼剧、调声、民歌、哩哩美等地域特色民俗文化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着力构建体现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受众差异的法治文化阵地,彻底跳出了脸谱化的传统普法模式,“唱”出了一条“民俗普法”新路子。
“七五”普法期间,海南推动民俗文化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合,用地域特色民俗文艺形式向广大群众传递法治理念,实现了“灌溉式”传统普法模式逐渐向“因需普法”的交互模式转变,海南“民俗普法”已成为生动的普法依法治理实践范例。
陕西省黄龙县:抓前端治未病,“小县城”普法带来“大红利”
2011年以来,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面对财政匮乏的巨大压力,本着“要节约、要效益、花小钱办大事”的原则,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累计投入1870余万元用于普法基础设施建设和活动开展,2017年投资820余万元率先在全省启动实施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着力夯实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黄龙的最前沿基础,把普法依法治理释放的效益持续转化为新时代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随着普法的深入实施,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基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快形成,为黄龙奋起追赶超越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前端治理敢投入,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了社会和谐稳定方面风险的发生,后端治理就省下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近年来,黄龙县不但荣获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而且经济社会发展迈入了延安县区发展的第一方阵,尝到了高质量普法依法治理的“甜头”。
小结:“七五”普法成就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人民,这是人类法治史上的一大创举。
5年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实现由普及法律常识向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提升法治素养转变,注重把普法融入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推动普法宣传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的“独角戏”逐步转变为全社会的“大合唱”。
“七五”普法取得的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需要长期坚持下去:必须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全民普法的具体实践中,确保普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做到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有机融合,把普法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奋进新时代,普法再出发。下一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适应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