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8 来源:安徽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2020年12月20日,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民法典时代婚姻家庭法学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合肥召开。本次会议由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主办,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共同承办,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协办。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主任程建华博士主持开幕式。安徽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汪庆阳,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焦少林,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政领导和省内外高校理论界、实务界专家学者约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教授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作主题报告。龙教授详细介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制度创新,阐释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所蕴含的人权平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人亲和谐、人际诚信、人性友善、人财共济、人伦正义、人本秩序和人文关怀等核心法理思想,并在明确权利法定、行为公示、契约维护、效力公信、人身利益优先、财产权利公平、禁止权利滥用等具体法理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真实典型案例,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二十个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解析。报告内容契合理论热点和实务难点,信息量大,解读透彻,与会人员听后深受启发。
会议就“民法典时代婚姻家庭法学理论与实务”进行了两场研讨。第一会场由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池州学院韩志才教授主持。安徽大学法学院实践中心主任陈笑梅就“民法典时代下落实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司法困境”、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素凤副教授就“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再审视”、皖西学院法学院许庆祝副教授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融入”、巢湖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的褚业娴老师就“家务劳动及其制度规范——以民法典第1088条为例”、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璇玲主任就“遗产管理人制度完善之遗产债权人的保护”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安徽大学法学院袁敏殊副教授和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副教授分别发表与谈意见。第二会场由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钟娟副教授主持。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冬梅就“民法典婚姻家庭财富管理新制度”、江南大学法学院李欣副教授就“意定监护实务问题”、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邢红霞就“婚姻家庭律师展业新途径——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公共管理学院胡安琪博士就“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下调与否的论证与思考”等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皖南医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高玉玲教授和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徐本鑫副教授分别发表与谈意见。会议将部分与会人员提交的论文编印成册,以便大家交流。
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焦少林在闭幕式上做总结时认为,在民法典生效前夕召开本次会议意义重大。本次会议主题鲜明、聚焦热点,内容丰富、互动热烈,参与广泛、成果丰硕,组织精心,圆满成功。
(安徽省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