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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社第一党支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会

时间:2020-07-21   来源:《民主与法制》社第一党支部  责任编辑:敖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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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民主与法制》社第一党支部开展党员学习会。

  2020年7月20日,《民主与法制》社第一党支部开展党员学习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杜林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非党员同志列席。

  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

  会上,首先由林洪武社长讲解《政务处分法》。林洪武同志指出,这部法律明确了政务处分的主体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务处分的种类和使用规则,严格规范了政务处分的程序,明确了被处分人员的救济途径。《政务处分法》织密了预防和惩戒职务违法犯罪的法网,有利于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随后,林洪武同志从八个问题出发,对《政务处分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第一个问题是,《民主与法制》社的员工是否使用《政务处分法》。林洪武同志表示,《民主与法制》社是以专业技术岗为主的事业单位,除了事业编同志以外,社聘人员以及地方记者站的部分同志,虽然可能不具有“公职身份”,但因为在履行公职,也被纳入了《政务处分法》的监察范围。因此都需要对这部法律进行认真学习,必须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

  与此同时,林洪武同志还结合工作与实践经验,对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哪些行为会被政务处分;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从重给予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不同情况的处理结果;复审、复核结果处置;《政务处分法》与《监察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问题,作了详细的分析与解读。

  接下来,会议进入第二项议程,由杜林书记传达关于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通知。杜林同志指出同志们要把《政务处分法》作为日常教育、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依托“三会一课”、部门会议等,进行集中学习、深入研讨。要把《政务处分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通过个人自学、督学互学等方式,让每位公职人员都心中有数、心中有戒,促使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同时,杜林同志分享了《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心得,她表示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该法律的出台,是对自身的一种督促、一种警示、一种约束。必须深刻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熟悉掌握内容,充分认识到草案的重要性,做好学习笔记,将《政务处分法》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真正明白什么事情不该做,做到令行禁止。

  最后,会议进入党员同志交流发言环节。首先,刘桂明总编辑从“全覆盖”“全方位”“全结合”的角度分享了学习心得,他指出《政务处分法》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最新制度成果,明确规定了政务处分的原则、处分事由、权限和程序等,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出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具体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了监督有效性,有利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

  孙礼同志认为,《政务处分法》的全面覆盖,让很多心存侥幸的公职人员从源头扼杀了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奢靡之风等现象,所以就要求公职人员要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做到知行合一。

  李天琪同志则以“严”“守”“律”三个关键字,分享了学习心得。她谈到以往绝大多数公职人员犯错,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开始,由于缺乏及时的制止和处理,从量变到质变,最终酿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和后果。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目的在于教育、警示,树立和增强依法用权意识,尽量避免违纪违法行为出现。

  最后,党支部副书记刘瑜同志提出,同志们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制度,做到与时俱进,让理论学习成为一种常态。心中有法自然时刻警醒依法办事,才能在面临新形势、新挑战,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做出正确的处理。

  学习结束后,全体同志纷纷表示,要加强从严自律,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言行,严守底线,不断筑牢廉洁奉公防线,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确保政务处分权严格依法、公正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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