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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陈光中教授:年年春风里,岁岁吐芳华

时间:2020-05-09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敖婷婷


年年春风里,岁岁吐芳华

——访我国著名诉讼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



  时至暮春,草木繁盛,万物竞发。

  接连刮了几日大风,4月23日,北京晴空万里。

  这一天是法学泰斗、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奠基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原校长陈光中先生的90寿诞。

  在法学界,这实在是一个喜庆的日子。遗憾的是因为疫情,原计划的祝寿宴不得不推迟。电话、微信、邮件,隔着屏幕祝福雪片般纷至沓来,师生微信群异常活跃。

  这位90岁的老人给自己的微信取名“钟鸣老人”,他希望自己能像铜钟一样,常撞常鸣,鹤鸣九皋。

  如水之明——

  迈向现代化司法的立言者

  陈光中喜欢看新闻,手机里装了几个感兴趣的新闻APP,“热点事件我都会同步知道。”

  2001年,陈光中被中国政法大学聘为终身教授。此后的近20年,他的生活里就没有“退休”二字。

  尽管这几年腰椎不好,视力下降,耳朵离不开助听器,但他依然思维敏捷,忙着讲课、带学生、参加各种会议,晚上经常看书工作至12点,始终对国家的法治建设保持着敏锐观察和准确判断。

  2017年5月27日,备受关注的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还原案件事实,法庭平等、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权利,无论是哪一方代表,都可以充分发言与辩驳。十几个小时的庭审,吸引了无数网友“围观”。

  当日在现场旁听庭审的百余人中,有一位耄耋老人,两鬓斑白,但精神矍铄。他就是著名刑诉法专家陈光中先生。头一天,他坐了一个多小时的火车,从北京专程赶到济南。

  “二审在程序公正方面做得非常到位。” 法庭对事实和证据的“较真”得到了这位刑诉法学界泰斗的认可。

  “于欢的行为造成了一死二重伤一轻伤,这样严重的危害后果本应判刑更重,但是法院考虑到于欢有被侮辱情节等一些因素,综合各方利益考量,平衡各方利益,最终判了他五年实刑,做到了罪责刑相适应。”二审宣判后,陈光中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法治的灵魂是公正。”在陈光中看来,公正司法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重要的一个窗口。他多次撰文指出,“一个国家的法治必须从程序正义起步,才能落实实体正义。”

  聂树斌案、张志超案、陈满案,一个个名字、一份份判决,在当代司法史上刻下了清晰的痕迹,这背后都凝聚了陈光中的关注。离析案情,组织专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审判独立,长久以来,他持续呼吁的推动程序正义的主张,在司法审判中基本得到了实现。

  “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要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要并重。”刑事诉讼是个矛盾的集合体,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这些矛盾事关重大。这一充满平衡色彩的价值观来源于陈光中的“动态平衡诉讼观”,亦是他多年来诉讼法学思想的总结和概括。

  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创者和重要奠基人,陈光中一生都在研究刑事诉讼法,并几十年如一日地致力于推动中国司法的进步。

  1999年1月,陈光中被聘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特邀咨询员,连续任期三届至2015年。“特邀咨询员不简单是我的社会兼职,而是我的学术生活本身。”陈光中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一场迈向现代化司法的改革大幕拉开。这位80多岁高龄的老人身体力行完成了两个试点项目。

  走遍7个省份的10个城市,2013年,历时一年多的调研成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若干问题研究——以实证调查为视角》问世。其中,确立重复供述排除规则,采取“同一主体排除”等一些重要观点直接被2017年“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所吸收。

  顾不上休息,2014年10月,陈光中带领他的团队又开始了为期两年的“庭审实质化与证人出庭作证实证研究”项目调研。

  敏锐的问题意识和强烈的现实关怀是陈光中治学的特点。持续数十年的理论研究,大量的实地调研令他陷入对司法改革实现路径的深层次思考,于是提出了系统的改革主张:完善辩护制度、刑事诉讼原则和证据规则、司法责任制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关注科技时代刑事司法的发展。他倡导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是在全国政法系统引起积极反响和广泛认同。

  现在,只要有机会,他依然在为司法改革发声:解决法官的待遇和各种保障问题,法官收入要比一般公务员高,中央要逐步加大司法经费的拨款力度,为以后进一步改革铺路……

  如日之升——

  法治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北京西北四环一座静谧的小区里,绿树成荫,花香满径。

  陈光中租用的办公室就在这里。其客厅被布置成了一间小型会议室,用来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书房在最里面,朝南,光线很好。

  现在,他的世界多集中在书房里,一张被书籍和报纸铺满的小书桌前。可他的世界又很大,房间里摆满了关于中国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书刊,还有大量中外法律书籍。

  “刑诉法是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做学问不能只在书斋中坐而论道。” 要 “博而后精、学以致用”。陈光中如是说。

  总结一生的成就,陈光中说自己只做了两件重要的事:参与刑诉法的修改,对诉讼价值观的探讨和坚持。这位鲐背之年的长者亲切、谦逊、睿智、和蔼,不擅长包装自己,出人意料地坦率。

  “把我国建设成一个现代化的民主法治国家,这是我年轻开始学法律时梦寐以求的理想,也是我一生治学的指针。”实践中,陈光中善于将理想精神倾注于专业的制度设计。

  新中国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诞生于1979年。1993年,中国改革开放进入了第15个年头,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这部带有“应急”色彩的刑诉法,其理念与模式已落后于时代,呼吁尽快修改完善的声音逐渐多了起来。

  那年10月,陈光中收到了一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来的函,请他组织起草一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当时身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全国诉讼法研究会会长的陈光中,接到函件“既感到兴奋光荣又觉得千斤压顶。”

  他立即组织起学校里的骨干力量,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起草出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

  “建议稿最重要的建议有三条:一是改革审判方式,增加辩方的话语权;二是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可以介入;三是确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在回顾这段往事时,陈光中说。

  刑事诉讼法涉及公权和私权的再分配、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相比于属于实体法的刑法,属于程序法的刑诉法修改困难可想而知。“涉及多方权益的‘疑罪从无’辩论激烈。”“反对者的顾虑就是怕漏掉有罪的人。”陈光中回忆道。

  1996年,经过各界反复讨论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审议通过。陈光中牵头完成的修改建议稿三分之二内容被吸收。其中就包括他力主的“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的入法,毫不夸张地说,他(陈光中)居功至伟。”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曾对媒体感叹。

  在很大程度上,“疑罪从无”原则对防止冤案的产生起到了重大作用。陈光中说这是自己学术生涯中最引以为傲的事情之一。

  经历过反“右”斗争和“文化大革命”,陈光中更深切感到中国要繁荣富强,必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走依法治国之路。“我们的法治应该是以公正作为生命线,公正意味着要加强人权保障,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陈老师关心民瘼,他的学术主张里充满了人文主义的张力。”陈光中的学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说。

  取消收容审查,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审判方式要吸收当事人主义,扩大法官的独立裁判权等,这些主张都被后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所采纳。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之所以能成为改革法学,成为进步的法治之学,陈光中先生贡献巨大。”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左卫民撰文表示。

  如今,身为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的陈光中再次提出修法的主张:完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等。

  学术研究没有止境。以超前的敏感性、透彻的洞察力,这位诉讼法学的先驱者将再次推动中国法治文明的制度变革。

  如松之茂——

  法治人才培养的躬耕者

  从某种意义上说,陈光中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家的生涯,从46岁开始。

  那是1976年以后,国家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陈光中“也开始了人生道路上崭新的历程。”

  1983年,中国政法大学在北京政法学院基础上成立,陈光中被调回任研究生院副院长,随后被评为教授。三年后,第一个刑诉法博士点在中国政法大学设立,他当之无愧地成为全国第一位刑诉法博士生导师。几十年来,他为国家培养了大量法律高级人才。有的成为政法部门的骨干,有的成为卓有成就的学者。

  2020年春节前夕,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李忠诚去看望老师。不大的房间里,桌上和沙发上摆满了资料和论文。看到先生有些倦意,李忠诚一问,才知道老师患了带状疱疹,当时是忍着病痛指导研究生的博士论文。

  “先生学风宽容,为人谦逊,治学严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彭新林记得,他当时有一篇论文,自认为写得还可以。但是,陈光中看过后,一个字一个字地修改,如此反复不下五遍。“这对我今后的治学产生了非常大的触动。”

  去年读博士的唐露露对这种“严谨的”门风传承有更深刻的感受,“先生会细细地修改论文的脚注、标点,有时熬到凌晨2点。”

  陈光中培养学生,除了在品德和学习上对他们严格要求外,还注重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主持每一次诉讼法年会时,他总要在开幕词中强调解放思想、勇于探索、百家争鸣。

  “我觉得只有对本专业古今中外的知识大体上了解了,才能使自己视野开阔,见解高屋建瓴,具有前瞻性。”

  1978年,改革的春风拂面而来。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中外学术交流逐渐在更大范围开启了破冰之旅。陈光中也迎来了自己学术生涯的“第二春”。从那时起,他就积极与有关国家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开展交流,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法律文化,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直到三年前,陈光中还坐飞机赴德参加学术会议。

  “老师始终关注学术前沿问题,他立足本土兼顾国际法律文化的借鉴与吸收等学术主张,让我们终身受用。”李忠诚说。

  不待客的日子里,陈光中喜欢独自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沉思。看书写字累了,就听几首古典音乐。年轻时的一些体育爱好因为年纪增长,不得不舍弃。回想这十年来的经历,他常感慨说,自己“体力上逐渐衰退,但学术上仍孜孜以求,不敢有所懈怠。”

  2010年4月,先生80岁,推出三卷本《陈光中法学文选》。

  2020年4月,先生90岁,推出《司法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陈光中法学文选第四卷)《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主编教材4本,发表文章(包括合著)123篇,法治杂谈及访谈94篇。《中国近代司法制度》《中国现代司法制度》也即将付梓。

  “人生难百岁,法治千秋业。”进入人生的第90个年头,老人给自己许下了愿望:九旬之后,能再为国为民作最后一点贡献,则此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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