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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举办2019年首场“法律文书进校园”活动

时间:2019-04-15   来源:法律文书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

    4月9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19年首场“法律文书进校园”活动在北京建筑大学举行

      4月9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19年首场“法律文书进校园”活动在北京建筑大学举行。

      活动首先由马宏俊会长暖场开讲,他用生动的实例向与会同学们阐述了裁判文书的说理技巧,厘清了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在随后的“法律文书三人谈”环节中,刘桂明副会长作为主持人,一开场就给三位与谈人——马宏俊会长、段钢常务理事和北京建筑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李志国教授布置了命题作文:分别从逻辑之美、语言之美和形象之美阐述法律文书的精要所在。

      李志国教授通过对一份网红离婚案件判决书的分析,让同学们了解到好的法律文书不仅是对语言词藻有要求,更需要有严谨的逻辑。法律文书一定是要在理清事实、法律适用的基础上作出的,要言之有理、言之有据。

      马宏俊会长以其儒雅的学者风范,为大家诠释了法律文书在语言方面所承载的外在的美、内在的美、思想的美、厚重的美、历史的美、秩序的美、规则的美。

      段钢作为一名经历丰富并且长期在一线工作执法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对法律文书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认为,法律文书形象之美体现在保护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威严、打击不法、以儆效尤等四个方面,法律文书的核心功能在于规范执法的基础、执法过程记载和说明、对法律的掌握和应用。

      活动进入尾声,刘桂明用“合理、合适、合格”三个词,浓缩了三位嘉宾对法律文书内涵的观点,并表达了对青年一代法学专业学子们的殷殷期望。

      “法律文书进校园”活动今年还将走进更多高校,继续扩大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影响力,促进法律文书课程教与学的思考和研讨。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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